“这是恶魔!”北京,一男子在给儿子洗澡的时候发现,儿子的臀部竟满是针眼,男子遂赶紧将孩子送往医院,经检查,孩子的左右臀部分别有3cm和1.5cm的断针扎入,其中一根非常接近大动脉。经了解,孩子说是家里的保姆经常用针扎他,男子找到保姆进行质问,保姆表示他给自己开的工资比同行低200元,所以才以此报复他。男子听后愤怒不已,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对此,法院这样判了。 (来源:西瓜视频) “别人家请保姆一个月工资 3000,而你偏偏要少给我200,不同的价格服务质量肯定不同。你就是太小气,所以我才扎你孩子,我要报复你!” 李小伟在和妻子婚后育有一子,因平日里夫妻俩工作较忙,两人便合计找到妻子一方的表姐张秀琴前来当保姆帮忙照看孩子,双方约定工资为每月2800元。 这天,保姆张秀琴因事请假,李小伟便提前回到家中照顾年仅两岁的儿子小光。 然而,让李小伟头疼的是,无论他如何哄劝,小光一直哭闹不停,而且不肯安静地坐下,身子也扭来扭去,似乎有多动症。 好不容易强行将小光按下,但小光却一个劲地喊着疼,而且满头大汗。 无奈之下,李小伟又带着他来到浴室,打算给他洗个澡。 然而,就在李小伟给儿子臀部的部位打沐浴露时,小亮却叫唤的更厉害了。 李小伟定睛一看,眼前的一幕顿时惊得其差点瘫坐在地上,儿子的屁股上竟布满了针眼,其中一个针孔里还有半截针露在外面。 他急忙用浴巾裹起孩子,火急火燎地往医院跑去。 更让人心疼的是,这一路上,小亮居然哭着求着表示自己是个听话的乖孩子,不想再被保姆用针扎他了。 听到儿子的这番话语,李小伟的心如刀割,他怎么也不敢相信,保姆张秀琴,和自己还是亲戚,居然能做出如此让人发指的事情来。 到了医院后,医生开始为小亮做检查并处理伤口,只见孩子的臀部满是密密麻麻的针眼,新伤旧伤相互排列,很是明显。 随后,医生给小亮做了 CT,结果让人胆战心惊,他的两边臀部各有一根钢针,左边 3 厘米,右边 1.5 厘米,深深扎进肉里。 更可怕的是,那 1.5 厘米的半根钢针就紧挨着大动脉。稍有不慎,钢针偏一点就可能扎进大动脉,危及小亮的生命。 最终,医生为小亮做了手术,幸运的是,手术有惊无险,小亮身上的钢针被顺利取出。 在确保孩子没事后,李小伟打算要找到张秀琴算账。 回到家后,他打开了家里安装摄像头记录下的视频。 果不其然,张秀琴在视频里对小亮做的恶行让人难以直视,李小伟强忍着愤怒看完整段视频。 而后,他找到张秀琴将视频播放给她看,并质问她为何这样做。 对此,张秀琴也没有抵赖,承认事情是她做的,要怪就怪李小伟自己。 张秀琴表示,是李小伟自己不仁义,她曾打听过别家保姆的工资,是每月3000元,而李小伟才给她开2800元,比别人低200元,张秀琴心里当然不舒服,才有了从小亮身上报复的做法。 李小伟傻眼了,他向张秀琴说道,“咱们是亲戚,请你的时候,谈的是2800市场价,你也同意。即便现在行情涨了,你可以让我给你涨工资,但又何必伤害一个 2 岁的孩子呢?” 说着,李小伟也不再同张秀琴啰嗦,便直接拨打了报警电话。张秀琴随即被警方抓获归案。 有人说,这张秀琴实在是蛇蝎心肠,即便认为李小伟再怎么不对,大人的事情又怎能撒气撒到孩子身上呢? 而且,双方之间还攀着亲戚,张秀琴难道只认钱不认人?有什么事不可以好好商量?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又应如何评价本案呢? 1、张秀琴持针扎小亮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23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张秀琴故意用针扎2岁的小亮,且将钢针深深扎入他的身体,给其造成了严重的身体伤害。 张秀琴的如此行为已经达到了上述涉罪标准,应当予以刑事处罚。 2、李小伟及儿子小亮同样可以向张秀琴主张民事赔偿。 《民法典》第1182条之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 第1179条同样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简而言之,对于小亮因张秀琴的伤害行为所导致的手术及后续护理费用,张秀琴都应当予以赔偿。 此外,小亮作为年仅2岁的幼童,经历了身体上的巨大痛苦,这种伤害很可能会对他幼小的心灵造成长期的精神创伤。 李小伟作为为小亮的父亲,目睹孩子受伤也遭受了极大的精神痛苦。 因此,张秀琴应当对小亮及其家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给予赔偿。 3、张秀琴最终依法获判。 法院经过对本案综合审理,认为张秀琴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遂据此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向小亮给予20000元赔偿。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护苗有我2024# (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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