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少年小孟骑车发现路边一老人摔倒,小孟好心联系老人家属时,却被老人讹诈称是他撞倒,还打了小孟五个巴掌。无奈之下小孟报了警,真相得到还原时,老人慌了。 (案例来源:政法频道) 17 岁的少年小孟骑车出门,他突然发现路边的树荫下躺着一位老人,老人的头部受伤,鲜血直流。小孟的心一下子揪了起来,他知道这种情况十分危险,不能坐视不管。 此时,路边行人稀少,车辆也寥寥无几。那些偶尔经过的车辆,似乎都没有注意到这位受伤的老人,径直驶过。小孟没有丝毫犹豫,他停下自行车,快步走向老人。 他蹲在老人身边,焦急地询问老人的情况。可是,老人说话含糊不清,小孟根本听不清楚他在说什么。小孟担心老人的伤势,又不敢轻易移动他,害怕加重老人的伤势。无奈之下,小孟只好拿起老人的手机,试图联系他的家人。 经过一番努力,小孟终于联系上了老人的家属。他松了一口气,决定留在原地保护老人,等待家属的到来。他蹲在那里,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脚渐渐有些麻了。于是,他站起来活动了一下。 没想到,他的脚步声惊醒了老人。老人突然抓住他的腿,大喊道,就是你把我撞倒的,你别想跑! 小孟吓得连忙解释道,大爷,误会了,不是我把你撞倒的。但老人根本不听,坚称是小孟撞了他。老人站起身来,嘴里还嘟囔着,我没有说胡话,就是你撞的。说完,老人扑过来就要打小孟。 小孟闻到老人身上的酒味,这才意识到老人是喝醉酒摔倒的。他明白现在跟老人说什么都没用,只能躲避老人的攻击,等家属到来。于是,老人在后面紧追不舍,小孟则四处躲避。老人一边追一边要小孟送他去治疗,小孟不敢还手,只能尽量躲避。 终于,老人的家属来了。小孟本想赶紧解释清楚事情的经过,可还没等他开口,老人就对着他连扇了五个巴掌。老人还对家属说,是小孟把他撞倒的,要小孟送他去治疗。老人的家属一脸疑惑地看着小孟,也有些着急,想要带老人先去治疗头伤。 小孟被老人缠着,家属也不理解,他感到十分委屈。眼看事情就要说不清了,小孟赶紧报了警。 民警很快赶到了现场。老人依然坚称是小孟撞了他,坚持要小孟送他去治疗头伤。小孟此时委屈的两眼泛着泪光,不知该如何解释。他捂着被打红的脸,委屈地说,这大爷真不是我撞的。 此时的民警看到老人和小孟的说法不一致,意识到事情有蹊跷。他们看到小孟委屈的表情,又检查了小孟的自行车,发现没有碰撞的痕迹。于是,又决定调看监控,还原事情的真相。 在监控面前,事情一目了然。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小孟只是好心想要扶他,帮他联系家属。在整个过程中,面对大爷的无端指控,少年小孟始终没有还手,也没有还口。 最终小孟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因为小孟没有任何过错。而老人,他和家属都向小孟道了歉,还被行政拘留9日,罚款200元。 这件事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大家纷纷为警察的处理结果拍手叫好。终于,老人讹人的事情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让人们看到了法律的公正。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首先,小孟的行为是见义勇为。他看到老人摔倒,出于好心想要帮助他,这是一种值得赞扬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在这个案例中,小孟不仅没有对老人造成损害,而且老人的受伤是自己造成的。所以,小孟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老人的行为构成了讹诈和诈骗,老人不分青红皂白污蔑小孟,还要求小孟送他去治疗,这是一种讹人的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老人的行为让很多人对扶老人产生了恐惧,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最后,老人打小孟的行为也是违法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老人对小孟连扇五个巴掌,这是明显的殴打行为,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 这个案例给我们带来了很多思考。在法律和道德的层面上,我们都应该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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