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男子因婆媳不和与妻子离婚,妻子为了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宁愿放弃抚养费并净身出户。男子在2年后的一个雨天看到妻子带着孩子艰难前行,他提出只要妻子认错,他同意复婚。 (案例来源:橙视频News) 在这个繁华又充满生活气息的城市里,靳伟曾经也拥有着一个幸福的家庭。他生意顺遂,和妻子于敏以及可爱的儿子一起,过着温馨甜蜜的生活。然而,这一切的美好却在父亲离世后发生了改变。 靳伟担心独自在老家生活的母亲,便提出把母亲接来一起住。善良温婉的于敏虽心有担忧,但也没有反对。可谁能想到,婆婆一进家门,就仿佛成了这个家的女主人。她处处指手画脚,对于敏做的任何事情都看不顺眼,不管是夫妻之间的小事,还是孩子的教育问题,她都要插上一脚。 于敏一开始选择忍耐,不想和婆婆发生冲突。可婆婆却得寸进尺,稍有不满就指桑骂槐。于敏一直默默忍受着,直到有一天,她实在忍不住回了一句嘴,婆婆便开始大吵大闹。更过分的是,当孙子看到奶奶骂妈妈,起身护着妈妈时,婆婆竟然拉着孙子就打,还说孙子是没教养的孩子,竟敢跟长辈顶嘴。 于敏的怒火瞬间被点燃,和婆婆大吵了一架。从此,她不再忍让,只要婆婆找茬,她就怼回去。而靳伟呢,面对家里的这场婆媳之争,选择了逃避,躲到公司不回家,任由两个女人闹腾。 在婆婆的强势逼迫下,她让儿子靳伟和于敏离婚,还说家里的一切都是儿子挣来的,要于敏净身出户,连孙子都不能给她。于敏实在受不了丈夫的冷漠和婆婆的欺压,同意离婚。为了争取儿子的抚养权,她甚至放弃了向靳伟索要抚养费,带着儿子含泪离开了这个家。 两年后的一天,大雨倾盆。靳伟去学校接继子放学,在雨中,他看到了前妻于敏骑着电动车,后面驮着亲生儿子。他们浑身湿透,艰难前行。 看着冻得哆嗦的儿子,靳伟心中一阵酸楚,愧疚之情涌上心头。他想起了曾经的幸福时光,如今却因为自己的不作为,让这个家支离破碎,让亲生儿子受罪。 靳伟把看到前妻和儿子的视频配文发了出去,希望前妻看到后,能主动回家跟母亲认错,给儿子一个完整的家。可是,他真的能如愿以偿吗?于敏会回头吗?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首先,靳伟和于敏离婚后,作为儿子的父亲,他有对未成年儿子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于敏为了争取儿子的抚养权,放弃了向靳伟索要抚养费,这虽然体现了她对子女抚养权的重视,但靳伟不能因此就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 其次,于敏在离婚时不应该净身出户。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婆婆要求于敏净身出户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中的所有财产,除非另有约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进行公平分割。于敏事后仍有权主张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靳伟的母亲无权干涉靳伟和于敏的婚姻生活。根据《婚姻法》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靳伟的母亲试图通过干涉夫妻间的生活,甚至要求儿子离婚,这是违反婚姻自由原则的。靳伟在家庭中没有起到调解平衡的作用,他的不作为和听从母亲的唆使,导致了家庭的破裂。 对于这件事,普通老百姓可能会有这样的看法,这靳伟也太不爷们了!自己的老婆孩子就这么给赶出去了,还不给抚养费。他妈妈也太过分了,哪能这么欺负人呢。于敏也是可怜,遇到这么个婆婆和老公。靳伟现在后悔有啥用啊,当初干啥去了。于敏可别回头,这种家庭回去还得受气。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婚姻自由,家庭成员之间也应该相互尊重、相互理解,不能随意干涉他人的婚姻生活。同时,在离婚时,双方应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轻易放弃自己应得的财产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