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块!就因为在贵州六盘水好心捎了一位同路人,司机王先生却被执法部门认定为“非法营运”,车辆被扣,还被处以巨额罚款!王先生觉得十分委屈,申请行政复议无果后,毅然将执法部门告上法庭。这场由“善举”引发的诉讼,一审二审,结果究竟如何?又隐藏着怎样的曲折和辛酸? 贵州六盘水,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休息日,老袁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一时善举,竟然会惹上官司,还被罚了整整两万块!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咱们接着往下聊~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老袁这天开车回家,路上一个陌生人招手拦车。本着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精神,老袁停下车问了几句。结果发现,嘿,居然是同路人!“上车吧,顺路捎你一程!”老袁爽快地招呼着。 一路上,老袁哼着小曲,心里美滋滋的,觉得自己今天做了件好事。可没成想,乐极生悲,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他们遇上了交通执法检查。 本来嘛,例行检查,配合就是了。可谁知,执法人员检查完证件,脸色一沉,直接甩出一句:“非法载客!你这属于非法营运!” 老袁一听就傻眼了,赶紧解释:“大哥,您误会了!我就是顺路带他一程,压根没收钱!” 可执法人员压根不听解释,坚持认定老袁这是非法营运,二话不说扣了车,还开出一张两万块的罚单。 两万块!对老袁来说可不是个小数目,这简直比窦娥还冤啊!回到家,老袁越想越气,觉得自己明明是做好事,凭什么要被罚?不行,这口气他咽不下! 于是,老袁开始了漫漫维权路。他先去找了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结果却像石沉大海,一点回音都没有。 “难道好人就活该被欺负吗?”老袁彻底怒了,一纸诉状将执法部门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老袁声泪俱下,把自己如何好心捎人,如何被冤枉罚款的经过详细讲述了一遍,希望能得到法律的公正判决。 可执法部门也不是吃素的,他们拿出了相关法律法规,一口咬定老袁的行为符合非法营运的构成要件,不管有没有收钱,都属于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双方你来我往,唇枪舌剑,案件陷入了胶着状态。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结果出来了,却让老袁大跌眼镜:法院居然维持了原判! “难道法律就不讲人情吗?”老袁心灰意冷,但他还是决定继续上诉,希望能给自己讨回公道。 二审法院开庭,老袁再次详细陈述了自己的观点,希望能得到法官的理解和支持。 然而,命运似乎总爱开玩笑,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了老袁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老袁彻底绝望了,他不仅要缴纳两万块的罚款,还得承担全部的诉讼费用。 “好心没好报!”这起案件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也引发了人们对“好心捎人”和“非法营运”之间界限的热议。 有人说,老袁真是倒霉,好心办了坏事,法律太不近人情;也有人说,法律就是法律,不能因为是好心就网开一面,否则会给“黑车”可乘之机。 那么,这起案件到底该如何评判? 在本案中,老袁虽然没有收取乘客费用,但他的行为确实符合“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利用客运车辆提供道路运输服务”的特征,因此被认定为非法营运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 然而,法律并非冷冰冰的条文,也应该兼顾情理和社会公德。老袁的行为虽然违反了相关规定,但他的出发点是好的,并没有任何营利目的,如果一味地机械执法,难免会让人感到法律缺乏温度。 更值得深思的是,本案中执法部门提出的“当地存在‘黑车’默认收费的潜规则”这一说法,虽然从侧面印证了老袁行为的违法性,但也暴露出当地交通执法管理方面可能存在的一些漏洞。 如果“黑车”现象真的如此猖獗,为何不在源头上加强监管,而是选择“钓鱼执法”的方式来查处?这样的做法是否真的有利于维护公平正义,值得商榷。 此外,老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始终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以营利为目的,这也给他最终败诉埋下了隐患。 “好心办坏事”的案例屡见不鲜,这既提醒我们要提高法律意识,在做好事之前也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无意中触犯法律;也呼吁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在执法过程中更加人性化,让法律更有温度,让善意不再尴尬。 毕竟,一个充满善意的社会,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更需要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包容。 原文刊载于宝鸡政法2023-05-25关于“六盘水一男子顺路免费载他人去市区,被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质疑非法揽客罚款2万元。男子不服将其告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