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酷网

五年的牢狱生活,竟然源于一只“大老鼠”!山东聊城一男子打死了一只偷吃玉米、体型硕

五年的牢狱生活,竟然源于一只“大老鼠”!山东聊城一男子打死了一只偷吃玉米、体型硕大的老鼠,本以为是为民除害,逢人便拿出来炫耀,不料却被邻居举报,最终锒铛入狱,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五年!就因为一只老鼠?”老李的媳妇一听判决,当场就直接瘫在了地上。周围的村民也议论纷纷,谁也没想到,平时人缘不错的老李,就因为打死一只偷吃玉米的“大老鼠”,竟然摊上了牢狱之灾!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咱们接着往下聊~ 无独有偶,远在千里之外的江西抚州,老雷也因为一只“鹰”犯了难。辛辛苦苦养的鸡,被这只猛禽祸害了大半,抓又抓不住,最后好不容易网住,老雷一怒之下把它敲死了。 结果,警察找上门,说他打死的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松雀鹰,要赔五万!老雷家徒四壁,哪拿得出这么多钱? 这两件事,迅速在网上发酵,网友们纷纷留言,有人支持重罚,说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也有人为老李和老雷鸣不平,觉得他们也是受害者,罪不至此。 一边是日益完善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一边是农民的现实困境,这两者之间,究竟该如何平衡? “老鼠是害兽,鹰偷鸡,咋就犯法了?”在很多农民的认知里,老鼠、麻雀、蛇、甚至是鹰,都是“害虫”,对农作物和家禽家畜存在威胁。他们世世代代与这些动物打交道,认为捕杀是天经地义的事。 然而,法律却告诉他们:不行!咱们国家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不准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像老李打死的麝鼠,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老雷捕杀的松雀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都属于法律明令禁止捕杀的对象。 法律和农村传统认知之间的巨大差异,成了横亘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面前的一道鸿沟。 很多农民对法律了解不多,不清楚哪些动物是受保护的,也不知道捕杀这些动物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 在他们看来,祖祖辈辈都这么干,怎么现在就成了“罪犯”? “庄稼被祸害了,谁来赔?”保护野生动物很重要,但也要照顾到农民的利益。 在现实生活中,野生动物经常会给农作物和家禽家畜带来损失。野猪拱地、猴子偷果、鸟啄庄稼,这些看似“不起眼”的损失,对很多农民来说,却是实实在在的“心头肉”。面对这些损失,农民通常只能自己扛着。 现行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对野生动物致害赔偿机制规定得并不完善,赔偿标准不明确,程序复杂,很多农民根本不知道如何维权。 就像老雷,辛辛苦苦养的鸡被鹰吃了,损失惨重,想找有关部门索赔,却因为缺乏相关证据和规定,只能不了了之。 最后,为了减少损失,无奈之下捕杀了松雀鹰,反而触犯了法律,还要面临巨额罚款,这让他如何能接受? 法律的温度,不该缺席乡村,保护野生动物和农民的利益其实可以找到平衡点。如何找到平衡点,让法律的温度照进乡村,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 首先,要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不能只顾着“罚”,更要让农民“懂”。可以利用农村广播、宣传栏、微信群等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让农民意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另外,还需要改进野生动物造成损害的赔偿机制。建议制定明确、可操作性强的赔偿标准和程序,简化理赔流程,让农民能够快速、便捷地获得合理赔偿。 同时,可以探索建立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制度,由政府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风险,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 此外,还要引导农民科学应对野生动物侵害。推广实用的防范方法,帮农民减少损失。 例如,建设防护网、安装驱鸟器、使用生物防治技术等等。 同时,要建立健全野生动物救助机制,鼓励农民在发现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时及时上报,由专业人员进行救治。 野生动物是我们的朋友,保护它们其实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在保护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农民的实际难题,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找到平衡才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键。 原文刊载于猫眼学法2024-09-13 关于“老鼠都这么金贵?山东聊城,男子打死一只偷吃玉米的大老鼠,看着和猫一样的个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