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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辰溪,78岁的李大娘,为了偿还二儿子生前欠下的3192元银行贷款,省吃俭用、

广西辰溪,78岁的李大娘,为了偿还二儿子生前欠下的3192元银行贷款,省吃俭用、起早贪黑,历经七年艰辛,终于攒够了这笔钱。当行长亲眼目睹那一袋由五毛、一块、五块等零钱组成的还款时,不禁泪目。为了攒这些钱,李大娘省吃俭用7年。而这笔钱是李大娘的二儿子生前欠下的,儿媳跑路,李大娘为了让儿子安心,决定就是不吃不喝,也要把这笔钱还上。 (案例来源:合肥交通广播) 李大娘年近八旬,头发花白,背脊已微微弯曲,但眼神中却透露出一种不屈不挠的坚韧。李大娘的生活并不富裕,甚至可以说是家徒四壁,但她的心中却有一个坚定的信念,还清二儿子生前欠下的银行贷款。 七年前,李大娘的二儿子离世后,留下了一笔3192元的银行贷款。儿媳在儿子去世后不久便离家出走,留下李大娘独自面对这笔沉重的债务。为了让儿子在另一个世界能够安心,李大娘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把这笔钱还上。 从那以后,李大娘的生活变得更加艰辛。她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到附近的镇上打零工,晚上则捡拾废品以补贴家用。她的吃穿用度对自己十分苛刻,几乎到了吝啬的地步。在她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尽快把银行的本息还上,不让儿子的遗愿落空。 时间一天天过去,李大娘的钱袋也一点点鼓了起来。但她攒的钱大多数都是毛票和零钱,百元大钞只有寥寥几张。每当夜深人静时,李大娘都会坐在昏黄的灯光下,数着那些零钱,心中既感到欣慰又有些许酸楚。 终于,在七年后的一个春日,李大娘攒够了那笔钱。她老泪纵横,激动得几乎说不出话来。她赶紧叫来大儿子,让他联系银行来取钱。因为李大娘从未去过银行,甚至连银行大门朝哪儿开都不知道。 银行行长听说这件事后,深受感动。他决定亲自前来收账,看看这位坚韧不拔的老人。当他走进李大娘那简陋的家,看到她递过来的那袋沉甸甸的零钱时,行长瞬间泪目了。 那袋子里有五毛、一块、五块、十块、二十块、五十块的零钱,百元大钞只有九张。看着这些钱,行长仿佛看到了李大娘这七年来的艰辛与不易。他紧紧握住李大娘的手,哽咽着说:大娘,您真是太伟大了! 李大娘的家徒四壁,没有一样像样的家具。她的头发花白,骨瘦如柴,一看就营养不良。但她的眼神却异常坚定,仿佛在说: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就一定要把这笔钱还上。 3192元,对于别人来说,可能只够一顿饭钱,但对于李大娘来说,这却是她七年的汗水。这七年来,她的腰累弯了,头发更白了,皱纹也更深了。但她从未后悔过自己的选择,因为她知道,这是她对儿子的承诺,也是她对家庭的担当。 @雷霆看法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李大娘是否有义务帮儿子还债: 根据《民法典》第1161条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李大娘并未直接继承二儿子的遗产,因此从法律上讲,她本没有直接清偿二儿子债务的义务。 然而,李大娘却自愿选择替儿子偿还债务。这一行为不仅体现了她的高尚品德和对家庭责任的担当,也完全符合诚信原则。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她这样做,但她的行为却赢得了尊重和赞誉。 2,李大娘为儿子还债的行为是否体现了诚信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509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虽然贷款合同是李大娘的二儿子与银行签订的,但李大娘自愿替儿子偿还债务的行为,实际上是在履行该贷款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她的行为体现了对合同约定的尊重和诚信原则的遵守,尽管她并非合同当事人。 3,李大娘的行为在法律上该如何评价: 根据《民法典》第8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李大娘替儿子偿还银行贷款的行为,不仅符合法律对合同履行的要求,也体现了诚信精神。她的行为不仅没有触犯法律,反而成为了道德的典范。 综上所述,从法律角度来看,李大娘的行为并没有触犯任何法律。相反,她的行为体现了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诚信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和尊敬。 她的故事也告诉我们,无论面对多大的困难和挑战,只要我们坚守诚信、勇于担当,就一定能够战胜一切艰难险阻。老人的伟大与坚韧,她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担当、什么是诚信。(文中人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