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女子在路上捡到一个金手镯,带回家后她把手镯给孩子当玩具玩,发现掉色后以为是家伙,直接扔进了垃圾桶。失主报警后,通过监控找到女子,但却被告知无法返还。失主把女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金手镯,法院判了! 一只价值不菲的金手镯,本该是一位女士的幸运饰品,却不料成为了一桩纠葛不清的法律案件的导火索。 江西九江,一位名叫赵敏的女士在回家途中,偶然发现路边有一件闪闪发光的物品,好奇心驱使下,赵敏走近一瞧,竟是一只造型精美的金手镯。 四下无人,她便快速将手镯收入囊中,心中窃喜这一天的好运气,可好景不长,回到家仔细端详,赵敏发现这只手镯竟然有掉色的迹象。 发现是个假货的赵敏失望地将手镯随手丢给孩子把玩,自己也不以为意,谁知道,几天后手镯的褪色问题越发严重,担心对孩子健康不利,赵敏果断将其扔进了垃圾桶。 故事到这里本该画上句号,但波澜才刚刚开始,原来,手镯的失主张霞女士在发现爱物丢失后,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 警方调取监控,很快锁定了拾金者赵敏,上门询问之下,赵敏如实交代了自己捡到手镯又扔掉的经过。 张霞却不愿就此罢休,她拿出购物凭证,证明这只金手镯价值1.6万余元,是货真价实的贵重物品,而非赵敏口中"褪色的假货"。 张霞认为,赵敏分明是想据为己有,谎称手镯是假的,实则是早已将其藏匿,一番协商无果,张霞愤而将赵敏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原物或等价赔偿。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双方各执一词,赵敏坚称自己捡到的就是一只褪色的手镯,质疑张霞无法证明当时丢失的就是真品。 张霞则言之凿凿,表示自己买的手镯从未离手,赵敏若非别有用心,又怎会在发现手镯后不及时上交? 面对双方的对峙,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不管手镯真假,赵敏在捡到贵重物品后未尽到妥善保管和及时送交的义务,将其丢弃的行为已构成重大过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赵敏返还原物或赔偿张霞损失1.6万余元。 客观而论,事件中种种迹象耐人寻味,赵敏口中手镯褪色,会不会只是因为沾染了污渍,又或者,她是真的捡到了贵重首饰,出于私心谎称是假,被告上法庭后却又颠倒黑白,死不认账,种种疑点,令人困惑。 无论真相如何,这起事件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拾到贵重物品,第一时间报警才是正途,私自处置,风险自担不说,更有可能因一念之差铸成大错。 而面对失而复得的失物,失主在维权的同时,也当秉持理性与善意,给他人留有"信任的余地",毕竟,法不责众,德不厌诈。 这起手镯疑案背后,是社会转型期道德建设与法治意识的一次大考,在利益的鹊桥前,公德与私欲、善意与猜忌交织碰撞,发人深省。 作为普通公民,我们当学会运用法律的尺度去丈量是非曲直,也要怀揣一颗善良宽容的心去对待他人,唯有如此,才能在纷繁芜杂的社会生活中,守住内心的澄明,照见公平正义的光芒。 信息来源:极目新闻 2024-09-26 《路人捡到金手镯后扔掉,法院判赔1万6,此前还有人被判赔4.5万》 (人物均为化名) #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