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名男子在妻子怀孕3个月时,竟对她拳打脚踢,直至其昏迷不醒。在送医抢救无效后,该男子竟选择逃匿。26年后,他终被民警抓捕归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无期徒刑。然而,男子却以案件已超过追诉时效20年为由,要求改判无罪。二审判决的结果,让他彻底傻眼。 (来源:安徽高级人民法院) 王家和刘家是多年的邻居。王强是一个性格暴躁、游手好闲的男子,与温柔贤惠的刘慧结为夫妻。然而,这段婚姻并没有给刘慧带来幸福,反而成了她噩梦的开始。 王强平日里好吃懒做,经常酗酒,一喝醉就对刘慧拳打脚踢。刘慧为了家庭和睦,一直默默忍受,希望王强能够改过自新。然而,她的忍让并没有换来王强的悔改,反而让他的暴力行为愈演愈烈。 某天,王强又因为一些琐事与刘慧发生争执。此时,刘慧已经怀孕3个月,身体本就虚弱。 但王强却毫不留情,趁家中无人,关闭门窗,对刘慧进行了一顿残忍的殴打。刘慧在拳脚相加下逐渐失去了意识,昏迷不醒。 王强见状,心中有些慌乱。他急忙叫来自己的父母,将刘慧送往医院抢救。然而,由于伤势过重,刘慧最终还是离开了人世。面对这一惨剧,王强没有选择承担责任,而是选择了逃匿。 这一逃,就是26年。在这漫长的岁月里,王强东躲西藏,过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 他以为自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却没想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民警通过不懈的努力,成功将王强抓捕归案。 在法庭上,王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但他却以案件已超过追诉时效20年为由,要求改判无罪。 然而,法律是公正的,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让罪犯逍遥法外。经过审理,认为王强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且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 听到判决结果,王强彻底傻眼了。他原本以为自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却没想到最终还是难逃一劫。在监狱里,他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后悔当初的一时冲动毁了自己的一生。 而刘慧的家人,在得知王强被判无期徒刑的消息后,终于感到了一丝慰藉。他们知道,这并不能让刘慧重生,但至少可以让王强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 @雷霆看法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王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在这个案件中,王强主观上具有伤害刘慧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暴力殴打的行为,并导致了刘慧死亡的严重后果。因此,王强的行为完全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2,关于追诉时效的问题,王强以案件已超过追诉时效20年为由要求改判无罪,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在这个案件中,公安机关在案发后不久就已经立案侦查,并对王强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只是因其逃匿而未能到案。因此,本案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王强必须为自己的罪行承担法律责任。 3,从量刑的角度来看,王强的行为性质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他不仅长期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还在案发当天暴力升级导致妻子死亡。此外,王强在犯罪后长期潜逃,期间恶性不改,继续以殴打他人为乐,归案后又拒不认罪、悔罪,主观恶性极大。 因此,一审对其处以无期徒刑的判决是恰当的。这一判决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严,也警示了那些试图逃避法律制裁的罪犯。 在这个案件中,刘慧的遭遇令人痛心,她的离世更是对家庭暴力的控诉。因此,必须坚决打击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王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且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他必须为自己的罪行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法律的制裁。(文中人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