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建设、挖了又修、修了又挖终于有人说“不”了,这可是浪费白花花的银子,广东住建厅打响了第一枪! 广东明确规定新修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5年内和大修的道路3内不得再次挖掘,各路管线与城市道路必须同步设计、施工、投入使用,避免重复设计施工。 这规定确实值得推广,家门口那条路仿佛每年都在修,交通局修好后、电力局上、接着水利局反正一直在折腾,挖了又修、修了又挖,感觉城市道路怎么那么难修啊,动不动就开膛破肚,早该治治了。这次的新规出来,非常好,大家说是不是?
重复建设、挖了又修、修了又挖终于有人说“不”了,这可是浪费白花花的银子,广东住建厅打响了第一枪! 广东明确规定新修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5年内和大修的道路3内不得再次挖掘,各路管线与城市道路必须同步设计、施工、投入使用,避免重复设计施工。 这规定确实值得推广,家门口那条路仿佛每年都在修,交通局修好后、电力局上、接着水利局反正一直在折腾,挖了又修、修了又挖,感觉城市道路怎么那么难修啊,动不动就开膛破肚,早该治治了。这次的新规出来,非常好,大家说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