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了!辽宁,一男子承包的水田被划入了拆迁,每亩赔偿他800元,男子觉得亏本,坚决不同意这个价钱,对方增加加到1000元,男子仍然不同意,谁知拆迁队瞅准机会,把他的水田挖毁,男子大怒,和拆迁队争执,混乱中父亲的腿被警方击中,男子急红了眼睛,拿起一桶汽油浇到自己身上,一把火点燃自己扑向开枪的民警,被当场击毙,法院的判决令人意外。
(内容来自:每日论法)
周游康蹲在稻田旁边,眼前是绿油油的水稻,只等稻子成熟,粮食卖掉,一亩地就能赚上不少。
全家人的生活指靠着种水稻的收入,他为自己8年前的决定感到十分得意。
这片稻田在2004年的时候,周游康和村里签了合同,承包的年限是30年整,从此后他把全部的精力撒在了这片田地。
他精心育苗,悉心照料,他光着脚板,走遍了这大片的田地。
他挥汗如雨,晒得黝黑,大多数的时间,他都光着膀子,挽着裤腿,这样一来,方便他照料水稻的苗子。
稻苗在阳光下生长,齐刷刷立在田里,老远看去,像一块块地毯,绿盈盈的铺满大地。
转眼间过去了8年,这片田地,养活了全家,供出了学生,生活日渐变好,兜里有了节余。
谁知消息传来,一条大路要从地里穿过,村里42家老乡的田地都要被征收,建成公路。
2012年9月,征地的消息明朗,眼看大片的土地,就要从自己手中失去。
这些年来,周游康对这片土地,早已有了深厚的感情,承包30年的计划,如今才过了8年,就要从他手里夺走。
他每天蹲在地头,抽着旱烟,两眼无神,充满着绝望。
他心里知道,自己只是个农民,上面需要征地,底下不得不从,绿油油的稻田,都是他的心血,每一片田地,都有他的汗滴。
周游康心里计算,补偿款800元,每亩地给不到20000元,这个价格血亏,对不起那长势正好的苗子。
村干部做着思想工作,除了周游康,其他人家全部同意。
周游康决定坚持到底,这个价格他绝不同意,他不会在补偿协议上签字,非要和拆迁队抗争能底。
谁知对方趁他不在,开着挖掘机冲进田里,肆意的毁坏了他的稻田,周游康回来,拿起镰刀,找挖掘机司机拼命。
事情闹大,警方赶来,一看这种纠纷,为他们做了调解。
周游康明确表示,800元的赔偿太低,他绝不会妥协,自己家的地,绝不能这样被低价征收。
拆迁队遇到硬茬,不得不退了一步,决定把占地赔偿提高到1000元。
周游康大概在心里计算了一遍,这个价格还是差的太远,他连连摇头,谁也别想这么低的价格占用田地。
他吃一堑长一智,不能再让拆迁队偷袭,他的家里必须保证有人,免得挖掘机再来破坏田地。
周游康成功的把赔偿款提高到1000元,这个价格,彻底惹怒了村民。
他们已经签好了800元的赔偿协议,现在开始反悔,一起跟着闹事。
凭啥周游康不同意,就给他提高到1000,我们乖乖的听话却只能拿到800?
鉴于周游康的坚持,也让对方十分头疼,试图避开他的田地,谁知图纸怎么规划,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
对方告到法院,希望能得到妥善解决,周游康也要在法院讲讲自己的委屈。
正当双方还在等待法院审理,拆迁队再次将他设计骗出,旧计重施,又开来了机器,毁了他大片的田地。
周游康得到了消息,彻底爆发,他和父亲一前一后,手拿镰刀,冲到了地里。
那些人一看,周游康想要拼命,赶忙报警。
警方赶来,试图劝解住周游康,让他千万不要冲动。
周游康大喊,你们就是一伙,就是袒护他们!
周游康对警方也挥舞起镰刀,结果被喷了一脸的胡椒水,还被鸣枪示警。
愤怒的周游康和父亲再次冲了过去,结果枪走火,击中他父亲腿部。
周游康红了眼睛,拿起一桶汽油浇到了自己身上,随后点燃,火焰冲天,辈愤中他冲向那个开枪的警员。
现场一片烧焦的味道,周游康一边惨叫一边横冲直闯,一声枪响,周游康倒下,再也没有生息。
父亲悲痛大哭,出了人命,儿子被打死,田地被毁,一场悲剧!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又是怎么认定的呢?
1,周游康冲动之下,在警方鸣枪示警后,他仍然采取极端手段,最终导致了自身死亡的悲剧。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周游康在警方执行职务时,使用镰刀威胁并冲向警员,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妨害公务罪。
警方在执行职务中,对暴力威胁采取必要措施,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周游康认为征收款太低,这才激发了他的过激行为,造成悲剧。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周游康的水田被征收,但补偿标准仅为每亩800元,后提高到1000元。
周游康坚决不能接受这个价格,最终采取了极端行为,造成了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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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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