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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厅官通过“站台”为亲属谋取巨利,怎样站台,判决书透露细节:妻弟等人利用他的

四川一厅官通过“站台”为亲属谋取巨利,怎样站台,判决书透露细节:妻弟等人利用他的影响力“串工程”从而收取“点子费”2700多万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9月19日发布了《罗某某、莫某某甲利用影响力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四川甘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罗某某系何某某乙(另案处理)的妻弟,2010年至2017年期间其利用何某某乙担任达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等职务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与被告人莫某某甲共同为他人在项目承建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二人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763万元。 上述判决书所提的“何某某乙”,正是四川省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何健。罗某某就是他的妻弟。 公开简历显示,何健出生于1957年12月,四川万源人,何健曾先后任乐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常务副市长;四川省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达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12年前的2012年10月,何健从达州市长任上转任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直至2018年6月退休。 退休5年后的2023年9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书记、厅长何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四川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3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何健被开除党籍。这则通报中还披露:何健通过“站台”等方式谋取巨利。 妻弟伙同他人是怎样收取“点子费”的呢? 判决书显示,当何健还是达州市长的时候,其妻弟罗某某伙同他人,由何健的秘书给渠县的县委书记打电话要项目。白某某和王惠夫妇通过罗某某和莫某某甲在达州市渠县做了四个项目。分别是住建局的旧城改造绿化栽植项目、林业局的行道树苗木采购栽植项目、住建局的东城生命通道的道路市政改造和道路绿化的两个项目。罗某某、莫某某甲因上述工程收受白某某、王惠夫妇财物共计人民币734.40万元。 判决书显示,在2013年至2017年期间(此时何健已经到省城,任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罗某某找渠县的领导要到项目后,再由代某某将项目交给蒲某某、李某某等人承建,莫某某甲负责对接性事务。罗某某、莫某某甲与代某某帮助蒲某某、李某某等人先后承建“渠县渠城长德商贸城至东门码头截污干管建设工程项目”“渠县渠城原华中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渠县文峰山片区棚户区宕渠大道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等三个项目。罗某某、莫某某甲因上述工程通过代某某收受蒲某某、李某某等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028.60万元。 判决书显示,何健称,罗某某是其舅子,其利用自己任达州市市长和省住建厅厅长的影响力,在达州渠县“串工程”挣了钱。为了感谢自己,罗某某给何健的儿子买了汽车,为何健支付了诺德壹号和中建华府的房款。 当然,上述判决书仅仅是何健违纪违法案例中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