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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男子家中堆积如山的香烟,价值高达130万,却因邻居一句“安全隐患”的举报

湖北,一男子家中堆积如山的香烟,价值高达130万,却因邻居一句“安全隐患”的举报,被相关部门尽数没收。这究竟是邻里间的嫉妒,还是真的存在安全风险?囤积如此大量的香烟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故事? 湖北老李最近摊上事了!18000条香烟,市值130万,说没就没了,直接人间蒸发。老李欲哭无泪,这可是他全部家当,现在全打了水漂,让他怎么活啊!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咱们接着往下聊~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老李这人吧,没什么别的爱好,就是喜欢囤点烟。早些年打工的时候,被黑心老板坑过几次,工资要不回来,老李就寻思着,打工不如自己干,起码自己给自己打工,不用担心被别人坑。 说干就干,老李盘下了一间小超市,平时卖点日用品、零食什么的。为了方便,他还拉了个微信群,谁家要买东西,直接在群里喊一声,老李就送货上门,服务相当到位。 时间久了,老李发现,群里很多人让他帮忙带烟。这年头,谁还没几个烟民朋友?老李脑子活泛,立马就嗅到了商机。于是,他去办了个烟草经营证,正儿八经地做起了香烟生意。 老李这人吧,做生意讲究个“薄利多销”,觉得囤货利润大,就开始大量囤积香烟。群里有人要什么烟,他就进什么烟,本地、外地,上百个牌子,应有尽有,简直比超市的货还全。 可问题是,这超市就这么大点地方,18000条香烟往哪儿放啊?租仓库?老李可舍不得花那个冤枉钱。思来想去,他决定把香烟先搬回家里放着,反正家里空房间多,平时也没人住。 老李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闷声发大财,可他千算万算,没算到“家贼难防”。他有个邻居,姓王,平时看着挺老实巴交的,没想到嫉妒心还挺强。 这天王老三串门,无意间撞见了老李家里的“秘密”,顿时就傻眼了。好家伙,这满屋子的香烟,得值多少钱啊!王老三心里那叫一个羡慕嫉妒恨,眼珠子都红了。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王老三表面上不动声色,背地里却动起了歪心思。他越想越不甘心,凭什么老李能发财,自己却只能苦哈哈地打工?于是,他决定给老李一个教训,让他也尝尝“从天堂跌落地狱”的滋味。 王老三思来想去,决定举报老李“非法囤积香烟”。可是,该找个什么理由呢?直接说老李囤烟违法?王老三自己也说不清楚,毕竟人家有经营许可证。 正在他绞尽脑汁的时候,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借口——安全隐患!对,就这么说!香烟可是易燃易爆物品,老李在家囤这么多,万一着火了怎么办?整栋楼都得遭殃! 想到这里,王老三立马拨通了举报电话,添油加醋地把老李给举报了。他心里暗暗得意,就不信这次整不死你! 果不其然,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立刻展开行动,突击检查了老李的家。结果可想而知,18000条香烟全部被查封,老李也被带走接受调查。 老李顿时慌了神,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辛辛苦苦攒下的家底,竟然因为邻居的举报付诸东流。他百般解释,说自己有经营许可证,只是暂时把香烟存放在家里,并没有违法。 可是,相关部门却告诉他,根据《烟草专卖法》的规定,烟草专卖品的销售必须在指定的场所进行,而且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老李将大量香烟囤积在家中,既违反了经营场所的规定,又存在安全隐患,属于违法行为。 最终,老李的香烟被全部没收,还被处以高额罚款。他心有不甘,将相关部门告上了法庭,希望能要回自己的香烟。然而,法院最终还是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老李的遭遇,也给广大烟民提了个醒,千万不要以为自己只是“买得多”一点,就掉以轻心。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跨县携带香烟的数量是有限制的,超过限额就需要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否则就会被视为违法行为。 河南老苏就因为这件事吃了大亏。他去隔壁县城买烟,一次性买了117条,结果被烟草局的工作人员当场抓获。老苏还觉得自己很冤枉,说自己只是买来送礼的,又不是拿去倒卖,怎么就违法了呢? 然而,法律就是法律,老苏因为不了解相关规定,最终被没收了香烟,还被罚了6000多块钱。 从老李和老苏的遭遇可以看出,烟草专卖制度可不是闹着玩的。无论是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都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避免因为一时疏忽而触犯法律,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当然,这件事也反映出邻里关系的重要性。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如果老李和王老三之间能够和谐相处,互相理解,也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原文刊载于青科新闻 2024-07-15关于“湖北:一男子在家囤18000多条香烟遭举报,被烟草局查处没收!一气之下将烟草局告上法庭,法院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