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在网上结识一女子,承诺结婚就给女子900万和一套房,不料结婚后,女子拒绝同房,男子强行与其发生关系,还被告强奸。婚姻仅持续7个月,两人便离婚,男子起诉女子借婚姻骗钱,法院这样判。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占先生和黄女士是在某相亲网站上认识的,当时黄女士是北京某报社员工,占先生在北京做生意,很快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
后来,两人为了结婚,先后签订了3份协议。
第一份协议约定:两人要在今年结婚,次年生孩子。占先生把自己在北京的两套房子加上黄女士的名字,房子就归两人共有。占先生把自己婚前1000万存款给黄女士一半,在领取结婚证一周内,把500万转到黄女士卡上。
第二份协议重新约定:两人要在今年结婚,次年生孩子。占先生的两套房子归两人共有,如果离婚了,房子就给黄女士一套,另外,占先生婚前的900万存款,交给黄女士。
第三方协议又加了新的约定:约定占先生婚前给黄女士转900万,婚后占先生给黄女士买车,如果两人不能结婚,约定无效。
经过三次的协商,占先生充满期待,终于可以领证结婚了,可就在要领证的前几天,黄女士又提出要补充一下协议。
补充的内容为:1、结婚后,任何一方不得辱骂、殴打对方,否则要承担赔偿责任;2、占先生婚前转给黄女士的900万是赠与黄女士的,属于黄女士的个人财产,婚后占先生不能强迫要回;3、婚姻存续期间,占先生不能强迫和黄女士发生关系;4、占先生给黄女士买的车是黄女士的个人财产;5、婚后的家庭收入要让黄女士管理。
由于想着赶紧结婚,占先生也觉得补充协议上面的东西还能接受,就同意了。终于,很快,两人领证结婚了。
结婚后,占先生如约将900转给黄女士,房子加上了黄女士的名字。
可结婚当晚,黄女士就拒绝和占先生发生关系,占先生觉得很恼火儿,费了这么大劲结婚,不让碰,结什么婚。两人因此产生矛盾。
期间,黄女士的妈妈也来到北京,和两人生活在一起,两人经常因黄女士不和占先生同房以及钱的事儿吵架,黄女士的妈妈也要插上一脚,矛盾就愈演愈烈。甚至大打出手。
黄女士一气之下,在外租房自己住了两个多月。
后来,占先生要离婚,要回赠与黄女士的财产,黄女士写下承诺书,说和好不离婚,自己转给占先生600万。占先生同意后,黄女士转了200万,后面就没再转了。
占先生本以为黄女士会和自己好好生活,可黄女士还是不让自己碰她,于是占先生在黄女士单位门口,将黄女士拉进车子里,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黄女士为此还报警,告占先生强奸。
此后,两人还是经常为了钱的事儿和同房的事儿吵架,日子是过不下去了,占先生便起诉离婚,要回房子和700万。这时,距离两人结婚还不到7个月。
占先生要回房子和700万的理由,是黄女士借结婚为借口,索要占先生大额财物,违背了公序良俗,违反了禁止借结婚索取财物的法律规定。
而黄女士认为,这700万和房子都是占先生送给自己的,有两人签订的协议为证据。既然是赠与,自然不能要回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两人结婚到离婚不到7个月的时间,占先生转给了黄女士大额财物。在此期间,两人经常争吵打架,黄女士还外出租房两个多月。黄女士承诺不离婚之后,两人还是经常争吵。
为此,可以证明黄女士没有结婚的诚意,属于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同时也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据此,法院判决两人离婚,黄女士返还占先生700万和房产。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