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社会太疯狂。”湖南岳阳,小偷半夜偷车逃跑摔残,判车主全责,起诉车主赔偿30万。一审判赔偿11万多元,车主、保险公司反诉:他是自己摔倒的,犯罪行为也要赔精神抚慰金?二审是如何判的? 张先生(化名)有一辆心爱的摩托车,平时就停在自己家的楼下,由于张先生经常把车停放在那,所以也没有太在意安全问题。
结果有一天晚上,一个小偷盯上了张先生的摩托车,在观察了几天之后,小偷发现张先生的车就停在那个固定的位置,于是就打算在半夜动手。
好巧不巧的是,小偷打算偷车的那晚,张先生晚上起夜还给撞见了。 这边的小偷正在准备偷车,那边的张先生就在阳台上看到了这一幕,张先生没有当即大喊大叫,而是以最快的速度换了鞋,顺便还拿了车钥匙。
在张先生到达楼下时小偷也正好启动了摩托车,张先生眼见自己的爱车就要被骑走了,于是冲着小偷大喊一声:“喂!你这个偷车贼,别跑!别跑啊!” 小偷一听这话不跑才怪,转动车把后就将摩托车骑跑了,幸好张先生下楼的时候还拿了汽车钥匙,于是只好将停在旁边的汽车启动,然后去追这个“胆大妄为”的偷车贼。
不过这个偷车贼骑车技术并不好,没过多长时间就被张先生追上了,张先生对他喊道:“你别跑了,赶紧把我的车还给我,要不然我就报警了,到时候你想跑都跑不了!” 小偷一听张先生要报警了,吓得加足马力,结果一个转弯差点与张先生的汽车撞在一起,小偷没骑稳然后就重重摔倒在了地上。
张先生见小偷已经摔了,看样子还摔得不轻,于是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和120,很快救护车就到了,并将小偷送到了医院治疗,张先生也跟警方说明了事件经过。 没想到,苏醒过来的小偷竟然因为自己受伤,还需要交住院费和治疗费而恼羞成怒,甚至“恶人先告状”地将张先生和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张先生和保险公司赔偿自己的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三十万元!
当张先生收到法院的传票时,都傻眼了,自己明明是受害者呀,怎么如今还需要赔小偷钱啊? 很快法院就对张先生追逐小偷而导致对方受伤一事展开了一审判决,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以及事件的法律依据,最终法院决定让张先生和保险公司赔偿小偷的各项损失共计十一万元。
在得知这个判决结果之后,张先生和保险公司都感到十分的不满,于是,很快就提请了上诉,不久后二审如期进行。 这一次,法院没有再像上回审判时那样判决,而是根据了事发时两人的现实情况而进行判断。
由于是小偷实施了偷张先生摩托车的行为事实在前,而张先生在发现小偷在偷车之后才追逐的,这件事发生在后,所以法院最终认定张先生并没有违反法律而属于正当防范行为,保险公司也无需赔偿任何损失。
小偷也为自己的非法行为受到了惩罚,并且还需要支付自己的治疗费,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不得不说,法院的二审结果还是令人满意的,毕竟失主追小偷有没有什么错,如果仅仅是因为过程中小偷受了伤,就认定是失主的责任,那以后丢了东西就都不敢追了,那么社会的风气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信源:常州武进检察.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官方账号.摩托车被盗,捉贼过程中小偷受伤,小偷把失主告上法庭.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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