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东莞市大湾区高等研究院202
一、招生计划 联合培养博士生招生类型为专业学位博士,招生领域为电子信息(085400)、资源与环境(085700)、能源动力(085800),招生计划将根据国家及学校下达计划确定,本次秋季学期招生拟录取不超过10人,联合培养招生导师名单详见附件。
限制。 三、报考方式 联合培养博士生采用“申请-考核”制方式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6日至22日,考生网上报名时“报考研究方向”须填写“哈工大-大湾区高等研究院联合培养”。申请条件及工作程序等按照《关于哈尔滨工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四、学习方式、学习地点及学位授予 1.联合培养博士生为全日制非定向类学生,学籍归属哈尔滨工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含一般休学)为6年。 2.本专项主要采用“双导师”培养模式,哈尔滨工业大学与大湾区高等研究院共同制定联合培养计划,课程学习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进行,课题研究、论文撰写等工作在大湾区高等研究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