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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一女子和丈夫乘坐地铁出门办事,在地铁上,女子想着丈夫没钱给孩子交学费,

湖南长沙,一女子和丈夫乘坐地铁出门办事,在地铁上,女子想着丈夫没钱给孩子交学费,还花5000元养情人的事,越想越气,忍不住当众骂丈夫,还用手推了他一下,丈夫被当众难堪后,一气之下马上对妻子拳打脚踢,无论外人怎么劝说就是不停手,最终在地铁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才拉开他。网友:越没本事的男人,越是在窝里横。

(案例来源:寿光融媒)

严梅跟丈夫李斌生有两个孩子,一个闺女一个儿子,两个孩子聪明乖巧,读书成绩也很好。

他们夫妻俩在市里打工,李斌的工资并不高,一个月也就6000来块钱,严梅在一家午托班工作,每个月只有2000块钱工资。

因为他们是外来务工人员,所以两个孩子都是在私立学校读书,每次开学就要花好几千块钱。

9月2号开学那天,6000多块钱的学费,严梅是跟娘家兄弟借的,丈夫说他没有钱,也借不到。

后来,无意中严梅发现李斌竟在外面有人,可气的是,每个月都打给她将近5000元,难怪李斌总说没钱。

严梅真是越想越气,要不是为了让孩子有个完整的家,她真想离了。

9月14号那天,严梅和李斌坐地铁出门办事,在地铁上,严梅想着这段时间来的委屈,终于还是忍不住了。

她直接对李斌骂到:“我们两个孩子,一个闺女一个儿子,两个孩子的学费都交不起,你却花5000块钱在外面养人,你一个月工资多少?”

李斌站旁边,默默不出声,看李斌不出声,严梅气不过,上前推扯他继续说道:“在外面养个人花5000块钱,你一个月挣多少?。”

李斌本就很生气,被严梅这么一推扯,火气“刷”的,瞬间就来了,他直接上前狠狠推开严梅。

严梅想要跟他还手,这时地铁工作人员冲过来,拉开李斌。

正在气头上的李斌直接双手抓紧地铁上的扶手铁杆,跳起来双脚飞踹严梅,随后又挣脱开工作人员,狠狠打到严梅的头上。

严梅被打后,迅速跑开了,李斌没有放过她,在地铁上追着严梅打,他们那样子根本不像夫妻,更像是一对仇人。

地铁工作人员劝说道:“老婆是用来哄的。”

这时也有人劝说道:“没有必要这样的,真的没有必要。”

这个视频一发出来,引发网友争议,有人说:“养得起情人却负担不起孩子的学费?这样的男人会很成功吗?”

有的人说:“没本事渣男才打老婆,过不下去可以离婚,暴力解决不了问题,离开这种男人是最好的选择。”

还有的人说:“这种渣男在地铁打老婆。孩子的费用几佰元生活费不给,还拿5000千给小三用,他真不配做一个丈夫和一位父亲,像话吗?”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个事呢?

1、丈夫家暴妻子,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了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本案中,丈夫打妻子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是违法行为‌。

同时《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丈夫出轨,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诚。

《民法典》第1043条明确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本案中,李斌就违反了这一条法律,他违背了夫妻之间的相互忠实、互相解和尊重。

3、李斌殴打妻子,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打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处罚依据:一般情况下,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①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②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③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此外,如果打人行为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具体来说,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致人重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