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官断糊涂案?”江苏昆山,一名饭店老板拿着300斤的肉去肉店,让老板给自己绞成肉馅,没想到,老板不小心把手绞入机器。导致8级伤残,法院却判决男子赔偿19万。男子说:肉就是在他家买的,绞肉是他的义务,我凭啥赔?法官:谁让你没提醒他注意安全了! 这一判决结果引发了网友热议。 有人表示理解法官的判决,毕竟沈王作为雇主方,应当尽到安全提醒义务。 但也有网友质疑,认为肉店主动提供绞肉服务,沈王并非专业人士,怎能要求他承担如此重大赔偿责任? 更有网友戏言,难道法官下次还要判决绞肉机的制造商赔偿吗?毕竟,这不是"绞手机"啊! 那么,事情的经过到底如何? 这件事还要从三个月前说起。那天,沈王刚开张的"好味馆"里,食材告急。他急忙跑到附近的乔成龙肉铺采购猪肉,一口气买了300斤冷肉。 谁知,运回店里后,沈王才发现这些猪肉都是整块的,根本无法直接下锅。按照他家乡的做法,这些肉必须先绞碎,制成肉馅,才能继续加工。 于是,沈王只好再次跑到乔成龙的肉铺,提出了一个"额外要求":能否帮忙将300斤肉绞成肉馅? 作为老主顾,乔成龙二话不说,爽快答应了。他平日里也确实会为一些熟客提供免费绞肉服务,以此增加生意。只不过,那天乔成龙的肉铺已经打烊了,他只能借助邻家肉铺的绞肉机。 乔成龙很快就开始操作起邻家那台陌生的绞肉机。一开始,他还小心翼翼,生怕出什么岔子。可是,越到后面,他越是疏忽大意。 就在他一个没留神的瞬间,右手竟然被卷入了机器!只听"咯吱"一声,乔成龙痛苦地惨叫出声。他的右手已经被绞肉机狠狠绞了个对穿,血肉模糊。 一旁的沈王吓坏了,赶紧报了警。很快,救护车和警车就开了过来,将乔成龙送往医院抢救。 虽然乔成龙捡回了一条命,但他的右手已经彻底残废,无法再从事本行工作。经过医院鉴定,乔成龙的伤残等级被评定为八级。 为了维持生计,乔成龙只能另谋出路。但他认为,这场意外完全是沈王一手造成的。如果不是沈王提出要绞肉馅,自己也不会遭此横祸。 于是,乔成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沈王赔偿19万元。 沈王自然是百口莫辩。他认为,自己只是将三个月前在乔成龙家买的肉拿回去绞碎,这本就是乔成龙的义务。况且,事故发生时,沈王也没有操作机器,怎么能算是他的责任? 经过多次开庭,法院最终作出了这样的判决:沈王需承担30%的赔偿责任,支付乔成龙19万余元。 法院的理由是,虽然乔成龙是主动提供无偿劳务,但沈王作为受益方,理应提醒乔成龙注意安全,却没有这样做,因此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法院也认为,乔成龙作为专业人士,操作绞肉机时疏忽大意,导致意外发生,因此也难辞其咎,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这一判决一出,立刻在网上引发了热烈讨论。 有网友表示理解法院的判决,"受益者尽责"是一个合理原则。沈王虽然不是专业人士,但作为雇主方,理应尽到提醒安全的义务。 但也有网友持不同观点,认为乔成龙主动提供绞肉服务,属于无偿帮工行为,沈王并非专业人士,怎能要求他承担如此重大赔偿责任? 还有网友戏言道:"要是这样,难道法官下次还要判决绞肉机的制造商赔偿吗?毕竟,这不是'绞手机'啊!" 这起案件,折射出了日常生活中一些法律问题的复杂性。 首先,双方的关系性质如何认定?法院认定为义务帮工关系。这意味着,乔成龙主动提供无偿劳务,沈王只是受益方,但并非完全没有义务。 其次,对于无偿帮工行为,受益方是否也应当承担一定责任?法院的判决认为,沈王理应提醒乔成龙注意安全,却未这样做,因此存在过错。 再次,对于同一责任事故,不同当事人承担的责任程度应如何分配?法院认为,乔成龙作为专业人士主观过错更大,因此承担主要责任,沈王则承担次要责任。 这些法律问题,在日常生活中其实并不鲜见,比如邻居之间相互帮衬、朋友之间互帮互助等。一旦发生意外,如何认定责任就显得格外重要。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在享受他人无偿服务时,也要谨记自身的注意义务,避免给他人带来损害;同时,提供无偿服务的一方,也要格外小心谨慎,杜绝疏忽大意。 只有大家都能尽到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互体谅、相互理解,日常生活中的法律纠纷才能减少,社会和谐才能真正实现。 总之,这起因一把肉馅引发的赔偿官司,让我们重新审视了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风险,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期望通过这起案例,能够增强大家的法治意识,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入人心。 (案例来源:荔枝新闻) (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