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物价猛涨 (陈云,1949年11月13日) 一、自10月15日以来,沪津先导,华中、西北跟进,全国币值大跌,物价猛涨。到今天止,以7月底为基期,物价平均指数:京津已涨达1.8.倍,上海涨达一倍半,华中、西北亦与此相近。此次物价上涨,除部分地区有特殊原因(如上海棉花贵、棉纱销售快,华北灾区及棉产区粮贵等)外,根本原因则在纸币发行的大量增加。7月底为2千8百亿元,9月底为8千1百亿元,10月底为1万1千亿元,到今天止为1万6千亿元,发行增加近5倍,致使币值大跌,物价猛涨。 二、自7月底以后,由于我地区扩大,钞票下乡,农产旺季,工商恢复等等因素,货币流通量是扩大了。7月底发行总数2千8百亿元,按当时的价格折算,等于布1千万匹或粮食20亿斤(大、小米平均)。目前发行总数1万6千亿元,按现价折算,等于有2000万匹或粮食40亿斤。7月底与目前的货币流通速度大体相同,都是很快的。估计我货币所占领地区已扩大了一倍。依此推算,全国平均物价比7月底上涨近两倍,按这一物价水平,则关内货币的全部需要量为1万6千亿元。因此,目前稳住物价已有可能,半月前希望把物价稳定在9月底的水平则是不可能的。因为10月初至今天止,共发行将近8千亿元,我们手内绝无回笼或抵销此巨大数量货币的物资。不估计到这一情况,想以少量物资,稳住物价,必然消耗了实力,物价仍不能稳住。在目前物价已经涨了两倍的情况下,稳住的可能已经存在,各地均应以全力稳住,为此决定如下: (一)以沪津两地7月底物价平均指数为标准,力求只涨2倍或2.2倍。 (二)东北自11月15日至30日,须每日运粮1000万至1200万斤人关,以应付京津需要。东北及京津贸易公司须全力保证装卸车,铁道部则应保证空车回拨。 (三)为保证汉口及湘粤纱布供应,派钱之光先到上海,后去汉口,适当调整两地纱布存量,以便行动。同时催促华中棉花东运。 (四)由西北财委派员将陇海路沿线积存之纱布,尽速运到西安。 (五)财政部须自11月16日至30日于德石路北及平原省,拨交贸易部2亿1千万斤公粮,以应付棉产区粮食销售。 (六)人民银行总行及各主要分行自电到日起,除中财委及各大区财委认为特殊需要而批准者外,其他贷款,一律暂停。在此期内,应按约收回贷款。何时解禁,听候命令。 (七)各大城市应将几种能起收缩银根作用之税收,于11月25日左右开征。 (八)工矿投资及收购资金,除中财委认可者外,由各大区财委负责,自此电到达日起一律暂停支付。 (九)中财委及各大区财委对各地军费(除去仓库建筑等)应全部拨付,不得扣压。但请当地党政军当局叮嘱部队后勤负责同志,不得投入商业活动。(十)地方经费中,凡属可以迟发半月或20天者,均应延缓半月或20天。 (十一)目前各地贸易公司,除必须应付门售者外,暂时不宜将主要物资大量抛售,应从各方调集主要物资于主要地点,并力争于11月25日(至迟30日)完成;预定11月底12月初于全国各主要城市一齐抛售。为了解各地准备情况及避免抛售中此起彼落,各地需将准备情况报告中财委,以便大体上统一行动日期。 (十二)对于投机商人,应在此次行动中给以适当教训。为此: (甲)目前抢购风盛时,我应乘机将冷货呆货抛给投机商,但不要给其主要物资。 (乙)等到收缩银根、物价平稳,商人吐出主要物资时,我应乘机买进。 以上措施,请各地讨论并作准备。如有意见,请即电告。在准备中,所有布置,切勿登报外 传。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5月第1版,第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