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5旬保安队长巡逻时,见一群小孩在楼顶天台玩耍,担心发生危险与同事一同上楼劝阻。1名13岁女生死活不听劝,保安们便强行将女生赶下天台。怎料,女生下楼就大喊保安队长猥亵,随后报警,保安队长被拘留15日。事后,保安队长先是申请复议,未果后又将警方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 (来源: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法院) 当天午后,已经50多的广东陆丰小区保安队长王某看了一眼监控,只觉得心头一紧。 通过监控,王某发现一群孩子正在小区的楼顶天台玩耍,楼顶天台这种高危区域,一不小心就是惨祸。 出于职责和仁义,王某和同事迅速赶到现场,试图制止这些孩子的危险行为。 到达楼顶后,王某和同事见一些孩子不愿意配合他们的劝说,只好拿出手机录像,告诉他们这些都会转达给他们的父母,也希望以此让孩子们重视其行为的危险性。 其中,13岁女生小丽(化名)见状,要求王某删除照片和录像。 王某表示,可以先下楼再说,于是,值守人员们组织孩子们依次排队下楼。 在一行人走向电梯时,王某和小丽走在最后,王某一边走一边再次警告孩子们以后不要再到楼顶天台玩耍。 突然,小丽在电梯内崩溃哭泣,说自己被王某摸了胸部。 这一切的转折,让事态急剧升级。 当天下午,回到家的小丽和父母报警,指控王某对其进行猥亵。 面对此事,王某感到百口莫辩,他承认在劝小丽下楼时,曾因为她不配合,有过拉扯她衣服和手臂的行为,但绝没有猥亵。 警方调查后,根据小丽及其同伴的证言,最终认定王某构成猥亵,对其处以15日拘留。王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未果,最后只好将警方告上法庭。 王某说明,自己是出于工作职责为了孩子们的安全才采取强制措施,删除录像的要求也是为了保证没有证据落下。 并且,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仅凭小丽和其同伴的证言,警方就做出如此出发,让人无法接受。 最主要的是,警方没有对小丽的衣服进行指纹采集,在他想警察提出有同事作证的时候,也没有采取调查,就被安上了猥亵的名头。 至此,王某才觉得不服和委屈。 对于王某的控诉,法院进行了认真审理。 但法院最终认为这些理由不足以推翻警方的处罚决定,因而驳回了他的诉求。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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