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国战争期间,一名游击队长向他的游击队员介绍战利品:一支从德军那里缴获的手枪。这是一支勃朗宁“大威力手枪”。 该枪由比利时FN公司交由著名枪械设计师勃朗宁设计,新手枪的设计初衷之一是绕过M1911的专利(M1911虽然也是勃朗宁的设计,不过专利属于柯尔特公司)。该枪为9×19毫米派拉贝鲁姆口径,容弹量13发(双排弹匣),结构坚固,动作可靠,射击精准。 然而,勃朗宁在1926年因心脏病突发而去世,没能完成该手枪的设计工作。最终,该枪由他的徒弟——比利时枪械设计师迪厄多内·塞弗——进行完善。1934年完成设计准备投产。1935年,该枪被比利时军队采用该枪,并正式命名为勃朗宁P-35型手枪。 二战时,比利时被德国占领,原有的勃朗宁手枪都被德军缴获使用,并重新命名为640(b)手枪(“b”是比利时的意思)。而在被占领期间,FN工厂新生产的手枪命名为WaA613手枪。 这支手枪应该就是如此被带到了东线战场,然后被苏联军民缴获。 此外,二战期间加拿大也生产了一批勃朗宁“大威力手枪”,装备本国和澳大利亚等英联邦国家的军队,中国也进口了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