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我当兵第二年,是军机关通信员。当时,我的几任班长和副班长,都有些“不老实”,经常拿机关的水瓶、茶盘、茶杯等物品。特别是每次回家探亲时,都带着满满的一大箱回去。 说到此,也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我当兵第一年,还在连队时,丢失的两样东西。一是在1973年7月,我到部队医院住院疗养时(住了十天),丢失了一顶军帽。记得那天,我到医院刚安排好床位,主治医师(姓战)让我到医生办公室登记医嘱,因为天太热,我就顺手把军帽摘了,挂在蚊帐架上。 之后,等我登记完(大概十分钟),回到病房时,就发现军帽不见了,我立马报告了主治医生,可无论是怎么找(护士、护理员和我一起找),都找不到。因此,在住院那十天里,我都没有戴军帽。最后,还是回到连队后,我们司务长给我找了一顶旧军帽。那顶旧军帽,我足足戴了大半年,直到第二年我离开连队,到军机关当通信员时,才重新发了一顶新的。 二是在1973年12月,我丢失的一双大头鞋。记得那天是休息日,阳光很好,我就把大头鞋拿到宿舍门口晒。但因为那天晚上我忘记收了,等第二天早上起来一看,大头鞋就不见了,也是怎么找都找不到。最后,还是我们副指导员(对我比较好),在仓库里给我找了一双很旧的大头鞋,才让我勉强度过了那个冬天(因为那双大头鞋实在太旧,根本不保暖,我从小到大第一次生了冻疮)。 1974年4月,我调到军机关当通信员后,虽然没有再丢过东西,可一段时间相处下来,我发现我的几任班长和副班长,都有些“不老实”,经常拿机关的水瓶、茶盘、茶杯等物品。 记得当时,机关会议室经常丢失大水瓶(八磅的)、大茶盘、茶杯等物品,保卫处也是怎么找都找不到。但其实我们几个新兵,都心知肚明,都知道是怎么“丢失”的。要知道,在七十年代,一个八磅的大铁壳水瓶,至少价值十几元;大茶盘,则是五元一个;荼杯,差不多是两元一个。 而一个大木箱,至少能装五个大水瓶、十几个茶杯和果盘,价值超过百元。要知道,当时我的津贴,是每个月7元(当兵第二年),所以,每每看到这种情况,我的心里都是既生气又无奈。 所幸,等到1975年4月,我们副班长一次“失手”(他的一位老乡排长因为结婚,让这位副班长帮他弄几个大水瓶和十几个茶杯、茶盘,数量太大),被发现并作退伍处理后,这种情况就基本消失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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