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男生打女生,很多人强调是女生先动手,这是一种无知,女生确实是先动手,但是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女生力度很小,也不是直冲要害,纯粹是象征性动了一下手,却迎来男生的一顿雷霆暴击!力度很大,短短几秒出手至少十几次,女生倒地后还继续攻击女孩头部好几拳,明显大大超出必要的防卫,是一种典型的暴力报复行为。综合来看,此男具有如下特征: 一,得理不饶人。 二,强烈的暴力倾向。 三,报复心极强。 ————————………… 很多人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说像日本打中国要狠狠反击,那是敌我矛盾。如果是男孩先动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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