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一男子在网上买了两根胡萝卜,商家说是600克,男子怀疑不够秤,称重发现只有0.35公斤,于是找商家理论。没想到反被商家科普,说他们用的是公斤秤,0.35公斤是700克,已经够多了。商家还气愤地质问男子:“到底谁有问题?” 当时,商家先要求男子拍个称重的图片给他看,看完以后,商家说:“我在我们的秤上是350g,我们秤,按千克算的。”随后就开始科普公斤和市斤的区别,说:“350g×2=700g”。这可把男子直接搞无语了,只好无奈地说:“建议你去上个小学。” 看到自己把男子“驳斥”的哑口无言,商家还特意洋洋地说:“现在明白就好呀”。 最终,男子还是建议商家“你去上个学吧!”而商家则建议男子“你来卖菜吧!”双方都认为自己取得了辩论的胜利! 1、这商家的算数能力确实很强,把我都整懵了,怀疑自己是不是学了假的数学知识。看商家这理直气壮的样子,许多网友纷纷表示:“商家不像装的,就是没文化闹的。”家子也是这么认为的。 2、不过,商家这没文化的样子,从某种意义上说,对他来说,反而是件好事。 因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有欺诈行为的,是要增加赔偿的,增加赔偿的金额是商品价款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要赔五百元。 这里的欺诈,只能是一种故意行为。要是商家其实是有文化的,知道0.35公斤就是350克,那他这种行为肯定属于故意欺诈。根据这条的规定,虽然他只卖了两根萝卜,也得赔偿男子500元。 除需要增加对消费者的赔偿之外,商家这种行为还属于虚假宣传,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还可以对他处以最高五十万元的罚款。 可以说,商家有文化的后果十分严重。 但是,要是他是真的没文化,弄不明白公斤、市斤、克的转换,误认为0.35公斤是700克。那就是无心之失,不是故意欺诈,不需要按照这个规定进行赔偿,更不会受到这么严重的处罚了。 就是不知道商家能不能让大家都这么认为了。 2、当然,就算商家是真的只是没文化,不是欺诈,也并不意味着男子就只能自认倒霉,不能要求商家退货了。 因为商家的行为就算不是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也属于没有给男子提供计量正确的交易条件,侵犯了男子的公平交易权,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男子可以选择要求商家退货退款,也可以要求商家继续提供差额的胡萝卜。 你觉得男子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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