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了!男孩骑车被碾压案有案可依了,司机无需承担主要责任!
2023年的《今日说法》有一案叫“避让不及”,和这次的案件如出一辙。
也是在一条尚未交付的公路上,一辆行驶的汽车和一辆冲出马路的电动车相撞,后来电动车司机死亡。
当时的判决是,司机和电动车车主均负35%责任,公路承建方因为没有设置明显禁止通行标识,负30%责任。并判定此案为交通事故纠纷!
一模一样的情形,应该按照《今日说法》里的案件执行。小孩没了都很痛心,但是该负责任的一定都要承担,不能让司机自己把锅都背了。而且据当时的视频来看,小孩已经属于占道了。那么他的家长呢?为什么不制止,不提醒?
还有道路方,你说道路未完工,为什么不设栏,不禁止。
出了事情大家都不好受,但是不能让一个人背负所有,司机也有家人,他也是上班途中祸从天降,遇到了这事。
都是普通人,相信国家,相信法律。所以呼吁此案依照前例去判,还司机一个公道,不要漏掉该负责任的人,不要让老百姓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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