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最大问题是,一条道路是否验收的法律后果,不应该由一个普通司机来承担,对于普通公民来说,这条路上人来人往车来车往,这就是一条公路,对于法律来讲,这就是一条道交法意义上的道路!
我对这个案子的看法就是,依据交通事故处理,首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我认为司机是次责,孩子监护人是主责,尽管一人死亡,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只涉及到民事赔偿!
这个案件最大问题是,一条道路是否验收的法律后果,不应该由一个普通司机来承担,对于普通公民来说,这条路上人来人往车来车往,这就是一条公路,对于法律来讲,这就是一条道交法意义上的道路!
我对这个案子的看法就是,依据交通事故处理,首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我认为司机是次责,孩子监护人是主责,尽管一人死亡,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只涉及到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