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处理结果真是让人意外啊,拘留十日,罚款1000元。要知道林某某可是全程没有任何还手,这1000块钱怕是连林某某的医药费都不够吧!
如此嚣张跋扈,逆行在前,辱骂殴打在后。王女士就算再有钱也应该尊重他人,林某某都被打得鼻青脸肿、口吐鲜血了。只罚款1000元,这样的处罚能起到什么作用?
还记得当初闫芳女法官吗?“你为什么忍不住”,只有忍住了才没有责任,才不算互殴。如今,林某某做到了,自己按交通规则行驶,被骂不还口,被打不还手,这下闫姐又该如何抉择呢?
坚决支持林某某追究王女士的法律责任,让犯法的成本更高,让守法者维权的成本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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