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黄河新闻网最新报道,青岛逆行路虎女司机狂扇未让行小伙多个大嘴巴子,打的小伙子鼻子鲜血直流后驾车逃逸,最终小伙子报警后,青岛警方给予该女子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我在这里有三个疑问,一是处罚量刑是否过轻,交通违法,打人造成伤害,还逃逸,三项罪名最后行拘10日,处罚是否过轻?二是不需要对小伙子进行人身伤害赔偿吗?三是行政处罚的1000元归属谁? 有没有懂法的小伙伴,帮我科普下,你们对这个案件的处理结果有什么建议和看法,欢迎留言探讨!
据黄河新闻网最新报道,青岛逆行路虎女司机狂扇未让行小伙多个大嘴巴子,打的小伙子鼻子鲜血直流后驾车逃逸,最终小伙子报警后,青岛警方给予该女子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我在这里有三个疑问,一是处罚量刑是否过轻,交通违法,打人造成伤害,还逃逸,三项罪名最后行拘10日,处罚是否过轻?二是不需要对小伙子进行人身伤害赔偿吗?三是行政处罚的1000元归属谁? 有没有懂法的小伙伴,帮我科普下,你们对这个案件的处理结果有什么建议和看法,欢迎留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