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为教授有一个著名的观点,即“专制——民主”的范畴已经过时,应该用“良政——劣政”来代替前者。但是许多人可能不知道,这个“良政——劣政”的概念,实际是从传统中国社会来的,是传统中国社会用来区分“好的政治与坏的政治”的标准,是传统中国文化的一部分。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良政与劣政”这个范畴实际上是有一个前提的,那就是——基本的社会制度是不变的,基本的社会治理体系是定型的。制度的变化只是一个修补完善的过程。而其中的“良”和“劣”只是相对的。比如良政也可以叫“清明政治”。在这种体系中,周召共和、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就是良政的产物。 从传统文化角度看,“良政——劣政”的区别是有很大的历史价值的。 但是要把他引入现代社会,就需要重视他的那个前提。不然,在政治制度比较中就会有一个“关公战秦琼”的问题。因为两种不同类型的社会制度是——在学术层面不好比较优劣的,硬要比较,那也是各说各的话。 “专制——民主”和“良政——劣政”这两组范畴的区别在哪儿? 第一组实际上是一种历史演进的结果,是一个动态的体系。第二组是一个静态的标准。中国一百多年的历史实际上就是从专制社会到旧民主主义社会,再到新民主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的。这其实就是在诠释由“专制”到“民主”的这一历史的进程。同时也是在肯定我们国家现在的社会制度要比此前的,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一种不断走向文明的过程。 而“良政与劣政”无法诠释这个的。那么这个是不是就没有用的呢?也不是。如果我们区别中国的君主制和欧洲的,那就很合适。 另外,“良政与劣政”是道德评价体系的产物。就连张维为先生也说“良政就是实质民主”,这其实就是在给这个范畴找一个大家公认的支撑。大家自然也就知道了——它本身是缺少这种支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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