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王佳佳女法官的事很热,看了一些帖子,感觉味道不对,这味道很熟悉,这几年多次出
被害王佳佳女法官的事很热,看了一些帖子,感觉味道不对,这味道很熟悉,这几年多次出现,胡某某同学事件,成都高铁互殴事件,商品房断供女律师被害事件,都有类似情况出现。
就是一股1450的味道。
我特意查看了支持党某的人主页,不出意外,有大量空白的1450号,说的话煽动性极强。
不出意外的,大量吃人血馒头的自媒体跟风,配合1450推高热度。他们只说似是而非的话,编造证据,而无视国家部门的公告。
其实,事情关键在一点,医院29天证明是否真实有效?
网友说的法官按医院证明29天来算,这是不对的。如果保险公司无异议,无证据,那么法官的确可用自由裁量权采纳29天说。
但问题是保险公司律师有异议有证据,那法官必须在两者之间采用更正确的证据。
显然,保险公司律师的证据有效,医院证明有问题,所以法官不采纳有毛病的证据是正确的。
我认为我的分析符合公开审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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