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大了!江苏,1女子和3男子在宾馆打麻将,女子手气不好,把钱全部输完,3男子要走,女子不同意,非要翻本,结果又输了10000元,3男子要她陪睡,以身抵债,女子同意,和他们发生了关系。谁知女子回到家里,向丈夫哭诉,丈夫报警,说妻子被侵犯,3男子被捕,法院这样判了。
(内容来自:法扬光大)
李军指着刘丽说道:“你这个人没有牌品,不让你玩,你非玩不可,输了你又不给钱,那你说咋办?”
刘丽蜷缩在椅子上,一言不发,她输了10000块钱,根本没钱偿还。
原来,刘丽工作清闲,最近迷上了打麻将,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加入了一个同城牌友群,隔三差五就会组个小麻将局。
就在昨晚,刘丽又和牌友们约起,他们约在某家宾馆,想玩把大的。
刘丽应约而去,发现3人全是男的,她没多想,坐下就开局。
无奈她手气太臭,没过多久,身上带的钱都被输光,刘丽急了,她不甘心。
三个牌友里的李军,看时间不早,就想散局:“刘女士,今天玩的差不多了,咱就此打住,下次有机会再约。”
谁知刘丽当时就要翻脸:“不行,你们别走,我输得最多,我就不信,今天手气这么不好,我还想要翻运。”
另一个牌友王建劝她:“不要这样了,来日方长,下次继续!”
刘丽急的脸都红了:“你们这是啥意思?你们三个人赢了我一个,想走,没门!”
3男子面面相觑,无可奈何,又坐下开打,李军边摸牌边说:“你再输了,看你咋办?”
刘丽嘴硬:“那你别管,我叫我老公给我送钱!”
于是4人又是打的热火朝天,刘丽手气太背,加上心里着急,结果她越输越多,不断的赊账,最后欠了3男子10000元。
李军把牌一扣,坚决不再打了,他要刘丽赶紧叫老公来送钱。
刘丽坐在椅子上开始抽泣,她撒谎上夜班,这才跑出来玩牌,她哪里敢让丈夫知道她输了这么多钱。
刘丽越哭越厉害:“等我有钱了再还给你们……”
李军冷笑:“哪有你这样的人,输不起就别玩,玩完又想跑,我们只是在群里认识的,谁知道你家在哪?也没人有时间撵着找你。”
李军接着说道:“刚要你走,你不走,你这个人,水平不行,牌品也不行,现在你输成这样,你说咋办?”
这才有了开头那一幕,刘丽在椅子上缩成一团,反正我没钱还。
不管3人咋说,刘丽把心一横,她干脆往床上一坐,自顾自的哭泣。
李军把她端详了一番,发现刘丽在灯光下显得十分的好看。
他突发奇想:“刘女士,我有个建议,你陪我玩上一次,抵消你欠我的2000块钱,你看如何?”
刘丽顿时满脸惊恐,往后缩去:“你别这样,不行不行……”
李军把脸一翻:“那你就赶紧叫你老公拿钱来还!”
另外两人王建和张大辉跟着大笑:“这是个好主意!你陪我们睡上一觉,这笔账就一笔勾销!”
刘丽没了办法,最终同意,3男子分别和她发生了关系。
第二天一早,她迷迷糊糊回到了家里,丈夫看她神色不对,以为她是上班太累,赶忙给她做了早点。
刘丽刚刚坐下,一口还没吃,就晕倒在地。
丈夫急了,吓得手忙脚乱,立刻把她送到医院,经过一番检查,只是劳累过度,身体并无大碍。
刘丽看丈夫为自己操劳,内疚之情喷涌而出。
她嚎啕大哭,把昨晚的事情一五一十讲了出来,她感到十分的委屈。
丈夫一听,怒火中烧,直接报警。
李军,王建还有张大辉,一一落网,以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提起了公诉。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刘丽认为,三男子趁人之危,以赌债相逼,强迫自己和他们发生关系。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三男子以刘丽无力偿还的赌债为要挟,迫使她就范,符合胁迫的构成要件。
同时,三男子共同实施了这一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2,李军3人认为,刘丽和他们打牌输钱,自愿以身还债。
李军说,他们4人是牌友,共同约好在宾馆打牌,刘丽带的钱输完之后,三人曾劝她离开。
谁知她牌品不好,输了不走,非要翻本,结果输了10000元。
输钱了她又还不起,为了抵债,自愿和3人发生的关系。
因此,3个人并没有丝毫强迫她,刘丽以身抵债,完全是她自愿。
3,法院经过审理,李军3人以赌债相胁,逼迫刘丽和他们发生关系,构成了强奸罪。
在刑法上,如果自愿是在受到威胁胁迫下作出的,这种“自愿”就不是真正的自愿。
刘丽在无力偿还赌债的情况下,被迫以身还债,并非出于真正的自愿,而是受到胁迫。
因此,李军等人的主张在法律上不能成立。
李军要刘丽和他发生关系,抵扣2000元赌债,强奸罪成立。
王建和张大辉俩人属于轮奸,性质更加恶劣。
法院判决:李军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王建和张大辉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和11年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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