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顶裸舞到底羞辱了谁?8月20日,山东青岛,一女子和出租车发生争执,爬上车顶,脱掉衣服,裸~体跳舞,声称:“我灭你门!”网友:谁的妻子,谁的女儿,谁的母亲,到底羞侮了谁?以后如何自处?
青岛李沧区,一红衣女子与出租车在一路口发生争执,随后女子爬上车顶,坐在出租车车顶,导致交通拥堵,司机着急大喊:“你下来吧!”
女子并不听劝,口吐芬芳,司机无奈哀求:“你下来呀!”并上前试图将女子从车顶拽下。
女子甩开司机,并扬言:“我有枪,我灭你门!”
人群中有人起哄,劝司机不要拽,大喊:“发生什么了?你别管她,都是惯的!”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女子情绪激动,在车顶起身,开始脱衣服,人群中时时发出诧异的尖叫。
随后,女子脱光衣服,在车顶裸舞,并猛踩车顶,车顶明显凹下去了。司机一脸无奈,女子跳的起劲。
无论什么原因,女子这种自取其辱的做法,最终伤害的是自己和家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然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车顶裸舞显然属于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如果裸舞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如引起公共秩序严重混乱,或者通过网络传播,造成恶劣影响,可能触犯刑法。
有事说事,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也愿相互之间多一些包容和理解,社会的和谐就会多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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