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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法院对交通事故伤者挂床费用都不支持。 从法理上来说有一定道理。 王法官如此判

各地法院对交通事故伤者挂床费用都不支持。 从法理上来说有一定道理。 王法官如此判,依法。

评论列表

西凉董卓
西凉董卓 21
2024-08-22 01:02
没有注意到这些案例都是保险公司主张的住院天数过长吗?
用户10xxx60
用户10xxx60 15
2024-08-22 12:43
如果,说的是如果。如果党车祸案的原审判结果是错误的,或是有失误的,法院应不应该给他评反纠正?也即是说,重新审判,赔偿给他所有应得的赔偿?并法院和原审判法官向他当面公开道歉。因原审判法官已死,就其家属代为。因为历史上许多冤案错案,都能获得评反。冤是冤,错是错,冤不能抹错,错不能掩冤。当然,党某某过激杀人,也一定要依法审判,该是什么罪就什么罪。这样,能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更好地依法执法,从而构建美好的法治社会。
用户10xxx60
用户10xxx60 14
2024-08-22 12:44
若处理这个案子的法官是有职业道德的,有正义心、有维护法律尊严的公正法官,他应该会这样做: 1、自己或派人去医院打印出住院治疗清单,真正落实住院治疗费用。 2、判决前,一定会咨询专业医生,问清伤者出院后,还要不要继续吃药治疗,以及何时能完全恢复正常劳动能力。 3、咨询专业医生,伤口会不会落下毁容的后遗症。 上面这些情况落实清楚后,除了要责任方赔偿伤者的住院治疗費(包括护工費)外,一定还会考虑并要求下面几项赔偿: 1、自被撞伤之日起至完全恢复劳动能力期间的误工费。 2、出院时及出院后的治疗药物费用(医保报销,出院时医院开的药物都有报销的)。 3、营养费。4、若有毁容(留下伤疤),应给予一定金额的赔偿。(你愿意身上被人划一刀,只赔偿医药费吗?) 。5、损坏的其它财物赔偿。
用户10xxx60
用户10xxx60 13
2024-08-22 12:43
网上有人说死者王法官″她时刻注意回避原则”,这个作者说得非常对,她不是坚持原则,依法执法,而是时刻注意回避原则。从她对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证明的处理,就足以说明她审案是回避原则,不按法律处理的。医疗费的赔偿,法律是如下这样说的,但她就是有法不依,随意而为。 ″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tb1107186972
tb1107186972 11
2024-08-21 21:40
对肇事者惩戒不痛不痒。反而对受害者约束上纲上线。
狂人
狂人 10
2024-08-24 08:48
一个病人该什么时候出院,住院期间是可以回家而只按时回医院按受检查,吃药都该是医生才有判断的权力。你另一个系统的小白还敢出个法律来规定病人该住院多久?照你的这种操作方法我们也可以对判决结果更改了?
用户16xxx34
用户16xxx34 9
2024-08-22 10:12
因为保险公司有钱有权
暗影熊
暗影熊 8
2024-08-21 19:04
受害人伤情轻微无须住院治疗的,误工时间自因伤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实际痊愈之日计算;受害人出院时伤情仍末痊愈的。误工时间自因伤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伤情实际痊愈之日计算。————“河南省高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当然要是认为还必须止痛药阵痛的状态算痊愈,也不是不行。
东莞富祺昌科技
东莞富祺昌科技 7
2024-08-21 22:09
劳动法对旷工都不能扣钱
用户10xxx60
用户10xxx60 7
2024-08-22 12:44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ZJW
ZJW 6
2024-08-22 13:58
你以a案说b案,不顾实际情况的不同。医生这么做会治死人,法律这么做会冤枉人,真有你的!
用户10xxx60
用户10xxx60 4
2024-08-28 09:53
依照这个死者王法官的妄法判案,若遇到那些撞伤后,只逢了10多度线的轻伤者,逢线后就回家养伤的人,肇事责任人(保险公司)都不用赔一分钱了,因为伤者没有住院,无住院治疗费。
傻得有水平
傻得有水平 3
2024-08-25 16:22
出院=伤好?
用户92xxx88
用户92xxx88 1
2024-08-21 18:28
狗屁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