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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司仪主持完婚礼后,新郎非常满意,执意邀请司仪一起吃席。盛情难却,司仪只

浙江宁波,司仪主持完婚礼后,新郎非常满意,执意邀请司仪一起吃席。盛情难却,司仪只能坐下来吃完饭再走。谁知,新娘却拒绝支付司仪的2160元尾款。新娘:约定的服务不包含吃饭,尾款就当抵扣饭钱。司仪:从业20年第一次被套路。最后,司仪用一招化解纠纷,大家纷纷为其点赞。

(案例来源:极目新闻)

伴随着音乐响起,王俊涛一身礼服站在舞台中央,他满脸洋溢着笑容,为新郎张凯、新娘赵雅宣读着他们的爱情誓言。

在抑扬顿挫的言语中,王俊涛从青青子衿、悠悠我心,讲述到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最后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美好愿望。

优美的语言,美好的恋爱回忆,让张凯和赵雅的婚礼别出一格,他们在舞台中央,宣示着自己的爱情诺言,让所有的亲朋好友见证这一幸福的时刻。

最终,在美好的祝福声中,他们的婚礼非常成功。

婚礼结束后,王俊涛提出让把2160元的尾款给他结一下,张凯却告诉他,等会大家散了就转给他,放心,少不了。说罢,张凯为表感谢,还执意要求王俊涛一起吃席,拉着他坐了下来。

王俊涛看着盛情难却,不想驳了张凯的一番好意,也就坐下来沾沾喜气,祝福张凯和赵雅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王俊涛的心思并不在吃饭,他简单吃了两口,还要急着赶往下一场主持婚礼,所以,趁着张凯和赵雅敬酒的时候,他借机告辞。

一直到当天下午,王俊涛还是没有收到2160的尾款,他不得不再次找到张凯和赵雅。

原来,王俊涛是当地有名的婚礼司仪,从事司仪工作20多年,不仅口才好,多才多艺,而且经验丰富,让新人留下回味无穷的人生回忆。

随着名气和才艺的增长,他的收费也不低,一场婚礼主持需要12160元,按照当地惯例,都是预付10000元,主持完以后马上支付2160元的尾款。

张凯和赵雅的婚礼都结束半天了,按说早应该给他结账,如今尾款迟迟不到,王俊涛也有点坐不住。

看到王俊涛追着要尾款,赵雅马上换了一副嘴脸。

赵雅告诉王俊涛,司仪的服务内容里面可没有约定给你管饭,一桌酒席也挺贵的,你吃了饭,那这2160元尾款也就冲抵饭钱了。

听完赵雅的话,王俊涛这才反应过来,张凯拉着他吃饭就是一个圈套,并不是把他当好朋友才邀请他吃饭,干这一行20多年了,没想到被这对新人摆了一道。

王俊涛赶紧给赵雅解释,当时是她丈夫张凯硬拉着他坐下吃席的,他并没有要求他们提供酒席给他。

赵雅非常伶牙俐齿,一口咬定,当时张凯喝醉了,说话的话不能算数。

王俊涛非常委屈,他压根也没想吃饭,是张凯盛情难却,他也是为了尊重新人,没想到这竟然成了他们故意不给尾款的理由。

张凯当时有没有喝醉,他很清楚,婚礼上的一杯交杯酒,能醉的胡言乱语吗?这很可能是张凯和赵雅一起耍无赖,想省下这2160的尾款。

对于此事,王俊涛到底应该怎么办呢?

1、张凯邀请王俊涛一起吃席,这是张凯的真实意思表示,赵雅显然在耍无赖。

《民法典》第143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张凯只是喝了一杯交杯酒,并没有喝醉,邀请王俊涛一起吃饭是张凯的真实意思表示,这属于有效的民事行为。

赵雅一口咬定张凯喝醉了,就不承认这样的邀请,明显是想逃避2160的尾款。

不得不说,这对小夫妻心机太重,套路太深,为了钱真的是不择手段。

2、用尾款冲抵吃饭的钱,这明显是不合理的。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吃饭是张凯主动邀请的,虽然不在合同之列,但这也不是冲抵尾款的理由。

王俊涛主持了婚礼,按照约定,赵雅和张凯应该履行付款义务,支付剩余的尾款。

不支付尾款就是故意违约,王俊涛可以主张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3、王俊涛不想让新人难堪,当着他们的面表示,这2160元就当是给张凯和赵雅随了份子钱。

《民法典》第5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为了不激化矛盾,王俊涛主动放弃自己的权益,自愿把尾款当做份子钱。

这是王俊涛的自愿,这才化解了纠纷,没有给新人增加烦恼。

不得不说,司仪就是格局大,情商高,虽然损失了钱,但是换来了人品和口碑。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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