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女法官因为判决交通事故案件,没有满足原告提出的赔偿18800元的要求,而判了赔偿9384元,而被原告杀害,时年37岁。两个家庭的灾难,令人惋惜。 暂且不论谁对谁错,因为原告住院29天的后14天未实际住院,未被法官认可,只赔偿前15天的费用。我觉得医院的报销制度太坑人。现在,不住院,看病产生的费用不能报销,有些每次看病,便办理了住院手续,报销了不少治疗费用。对于这种行为,既然医院不拒绝,而且还给出住院证明,为什么医院没有责任?如果不适合住院,医院完全可以拒绝啊!不懂,不懂,真不懂。
河南漯河女法官因为判决交通事故案件,没有满足原告提出的赔偿18800元的要求,而判了赔偿9384元,而被原告杀害,时年37岁。两个家庭的灾难,令人惋惜。 暂且不论谁对谁错,因为原告住院29天的后14天未实际住院,未被法官认可,只赔偿前15天的费用。我觉得医院的报销制度太坑人。现在,不住院,看病产生的费用不能报销,有些每次看病,便办理了住院手续,报销了不少治疗费用。对于这种行为,既然医院不拒绝,而且还给出住院证明,为什么医院没有责任?如果不适合住院,医院完全可以拒绝啊!不懂,不懂,真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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