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佳佳法官,只有37岁呀,据说她还没结婚呢,年纪轻轻就失去了生命,真的是太遗憾太痛惜了,只因为断了一个小案子,区区只有9000元啊,谁能想到有人会为了9000元行凶杀人呢? 可偏偏有人就这么做了。怪只怪王法官恰巧遇到了这么一个特殊的人物,50岁,孤身一人,我们猜想,或许那辆电瓶车是他唯一的财产。9000元,在他的心里眼里,那是太重要了。够他一年甚至两年的生活费了。 你跟他讲法律,他哪懂啊?他只知道医生给他开了29天住院,即使只在医院呆15天,其余的14天回到家里他也要吃药,也干不了活。也挣不到钱,他就认为这14天他不能上班,那误工费等就应该给他!他就认了这么个死理,你说有啥办法?他更不明白的是,没起诉前,保险公司都同意理赔12000元了,怎么起诉后反倒少了呢? 他不能理解呀,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呀!他因此就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了法官的身上,他就认为是法官断案不公啊!就这样悲剧发生了! 当然了,他即使再不懂法,他也懂得杀人偿命这个道理,所以才选择畏罪服毒,想了却自己,可惜天不遂人愿,他被救活了,他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不知道他心里是否有悔意呢? 警钟长鸣啊!普法,知法,懂法,多么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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