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霸凌者的下场!”山东,一初三学生经常被村支书的儿子霸凌,导致其精神失常!家长多次找村支书讨说法,对方都置之不理,男学生还反被打的住进医院,家长暴怒,拿起利刃冲进村支书家,村支书一家三口惨遭灭门! (来源:新京报)
“小川,你回来啦,今天课上得怎么样?”李钟福问儿子李小川。
可李小川神情恍惚,显得十分沮丧,只是回了句:“就那样!”
李钟福也是一名英语老师,职业的敏感让李钟福觉得儿子有事瞒着他!
儿子李小川是李钟福的心头肉,李钟福的妻子很早就去世,李钟福一直和儿子相依为命。
最近一段时间,儿子沉默寡言,情绪低落而且身上时常有伤痕,李钟福觉察出儿子可能遭遇了校园暴力!
第二天,李钟福又在学校详细的问了儿子班主任,又找了儿子班上几个学生调查,这才得知,儿子李小川一直被同学刘伟强欺凌。
这个刘伟强是学校的一个小霸王,他的父亲颇有些特殊,是学校当地所在村的村支书刘继业。
刘伟强虽然才15岁,但他的父亲在48岁时才有了他,可谓老来得子,对他非常宠溺,再加上刘家家大业大,直接造成刘伟强养成嚣张跋扈,盛气凌人的性格。
刘伟强经常在学校欺凌同学,轻则辱骂,重则殴打,学校学生都对他都避之不及。
李小川的班主任对李钟福说道:“我观察小川这孩子,有时候在座位上自言自语,说话逻辑混乱,你是不是带他去看看医生!”
李钟福也不敢耽搁,带儿子去了医院,可医生的话让李钟福怒火中烧。
医生表示,李小川因为长期处于恐惧和压抑的环境,心理已经出现严重问题,精神上也有些失常的表现,需要药物治疗。
李钟福听后既愤怒又心疼,多次追问儿子,李小川才道出了真相。
原来,李小川经常被刘伟强带人殴打,有时候在厕所,有时候在回家路上,慑于刘伟强的威胁,李小川不敢告诉父亲和老师。
李钟福一听,顿时心里泛起一阵酸楚,他明白儿子是害怕刘伟强的父亲刘继业的势力。
一贯忠厚老实的李钟福也没什么好办法,只得托关系找中间人,去调解两个孩子的矛盾。
岂料,调解了几次仍未奏效,身为村书记的刘继业家产颇为庞大,根本看不上李钟福,也没有对儿子刘伟强进行任何教育和约束。
李钟福无奈之下,只得跑到刘继业家中讨说法,可对方不仅不认错,还对李钟福羞辱一番,甚至还殴打了李钟福。
就在这一刻,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到来。
刘伟强得知李钟福多次去他家讨说法,就认定是李小川打了小报告,竟又带人将李小川打得受伤昏迷住院。
看着病床上受伤的儿子,忠厚老实的李钟福的愤怒如火山一样爆发出来,为了孩子,他可以牺牲一切,可现在孩子被恶魔侵害,他已经陷入绝望和癫狂之中。
终于,当晚凌晨李钟福带上了利刃,冲进了刘继业家中,随着一阵阵哀嚎和惨叫响彻天际,刘继业一家三口全部被杀害,留下满地的鲜血。
做完这些后,李钟福又去看了一眼儿子,随后选择了自杀。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
1、如何看待刘伟强经常霸凌李小川的行为?
作为同学,刘伟强经常对李小川进行欺凌和殴打,对李小川的身体造成了伤害,最后更是将李小川打伤进了医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到500元罚款。
不过,刘伟强年龄15岁,不到16岁,按照法律不会被拘留,但对李小川造成的身体和精神伤害应当给予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因为刘伟强是限制民事能力的未成年人,因此,应当由刘伟强的父亲刘继业进行赔偿。
当然,刘伟强多次对李小川进行欺凌殴打,还对其他同学进行霸凌,即便是未成年人,他应该到特殊机构进行矫正教育。
2、如何看待李钟福杀害刘继业一家3口的行为?
虽然李小川多次遭受刘伟强的霸凌,但李钟福没有采取正当途径进行处理,而是采取剥夺他人的生命的行为,造成3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第231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此,李钟福的行为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应当以故意杀人判处刑罚。
不过,由于李钟福自杀身亡,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死亡的情形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李钟福不会再被进行刑事审判及追责。
一起校园霸凌,导致了两个家庭的悲剧,作为父母,我们一定要约束和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在学校霸凌同学。
与此同时,受到霸凌的同学就应当积极站出来揭露霸凌者的霸凌行为,告诉老师和家长,如果有必要,也要报警处理。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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