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男人好惨!江苏盐城,一男子知道妻子外面有人,儿子也不是自己亲骨肉,便和妻子提出离婚,妻子不同意,还选择跳楼,结果导致下肢截瘫。该男子选择起诉离婚,但是,提了3次,都被法院依法驳回诉讼。男子无奈:该怎么办?
(案例来源: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胡天宇正在上班,父母打来电话,告诉他,他媳妇生了个儿子。
这原本是件喜事,可胡天宇却高兴不起来,因为,他怀疑儿子不是他亲生的。
这件事,还要从头说起。
当初,胡天宇跟老婆韩可心是通过相亲认识的,第一次见面,两人给彼此留下不错的印象。
之后再继续聊天,感情迅速升温,不久,两人确定恋爱关系。
他们大概谈了两年恋爱,就走入婚姻的殿堂。
结了婚后,为了改善家里的条件,胡天宇选择外出打工,因为父母年纪大了。
胡天宇提出,让韩可心在家照顾父母,他每个月寄生活费回来给他们仨。
刚开始,两人还甜蜜恩爱,每次聊电话,一聊就几个小时。
渐渐的,胡天宇因为工作忙,连打电话的时间都很少。
结婚两年,小夫妻俩聚少离多,因为沟通少,渐渐出现分歧,他们之间吵架、冷战不断增多。
过年回来的时候,胡天宇出门玩,无意中听到老婆韩可心的闲言碎语。
他很生气,但是不敢惊动老婆,他私底下偷偷调查,发现胡可心跟隔壁村的张海关系不一般。
为此,他很胡可心大吵一架,胡可心坚决否认,还说胡天宇无事生非。
春节过后,因为工作需要,胡天宇不得已还是出远门了。
从那之后,胡天宇跟老婆之间的关系更僵了,可让他没想到的是。
他出去工作后不久,家人打来电话告诉他,韩可心怀孕了。
对于这个孩子的身份,胡天宇是表示怀疑的,韩可心外面有人,他不确定孩子是他的。
韩可心怀胎10个月,胡天宇对她很冷漠,同时,胡天宇的心里也很煎熬。
他期待孩子出生,揭开真相,又害怕孩子出生,万一还不是他的,自己白白给人养儿子,太憋屈了。
所以父母给胡天宇,打来电话告诉他,他老婆生了个儿子,胡天宇心里五味杂陈。
所以就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胡天宇决定,去验证这个孩子的身份,所以,孩子出生后,他特地请了几天假,回老家带孩子去做亲子鉴定。
几天后,结果出来了,孩子真不是胡天宇的亲骨肉。
他气得跟妻子提出离婚,韩可心不知错,还指着胡天宇说,因为他不懂得关心爱护自己,所以自己才一时糊涂,犯了一回错。
胡天宇不听韩可心的话,坚决要跟她离婚,两人为此大吵一架。
韩可心,伤心欲绝,带着刚出生不久的儿子,搬回娘家。
韩可心回娘家住了很长一段时间,胡天宇毫无表示,更没有给过一分钱。
越想越难过的韩可心,心情低落至极,久而久之,患上了精神分裂症。
有一次,她想着想着就大哭大叫,然后跑上楼顶,纵身一跃,从楼顶上跳下来。
这一跳,没要韩可心的命,却让她没了双腿,导致下肢瘫痪,不能自理。
韩可心的父亲认为,这一切都是胡天宇造成的,胡天宇得赔偿韩可心,负责她的后半生。
胡天宇不服,说自己已经跟韩可心提出离婚,最终两人闹到法院。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个事呢?
1、韩可心婚内出轨,并生下私生子,违反法律,违背道德。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忠诚。
胡天宇出门在外打工,因为工作忙,跟韩可心之间的联系少了,韩可心觉得胡天宇对她的关心少了。
在丈夫那里得不到关爱,很快就沦陷在别人的两句甜言蜜语中,以为这才是真爱。
但,她不明白,夫妻之间偶尔的吵架拌嘴是生活中很正常的事。
如果因为,别人的两句哄骗的话,就做出对不起丈夫的事,这不仅违反了法律,也丧失了做人的道德底线。
2、丈夫没有义务抚养妻子的私生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妻子的私生子应当由其亲生父母承担抚养义务,而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向子女支付抚养费。
韩可心的父亲说,女儿生下外孙后,胡天宇没有付一分抚养费,更没来看过孩子。
胡天宇说,这是韩可心的私生子,他没有这个义务抚养和看望,所以他做得没错。
在法律上来说,胡天宇是没有错的,因为韩可心生的这个儿子不是胡天宇的亲骨肉。
3、韩可心瘫痪后,胡天宇既没给钱也没来看望,韩可心父亲把胡天宇告上法庭。
胡天宇说,他已经跟韩可心提离婚了,所以没有义务给钱也没义务去看她,此外,胡天宇当庭提起离婚诉讼。
那么法院如何判决呢?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胡天宇和韩可心婚姻存续期间,胡天宇没有做到关爱妻子的责任和义务。
所以韩可心瘫痪,胡天宇有一定的责任。
胡天宇的做法,没有尽到夫妻相互扶持义务,存在过错。
所以,法院一审判决,直接驳回胡天宇提出的离婚诉讼。
胡天宇不服,多次提起离婚诉讼,都被法院驳判决败诉,判决结果跟第一次一样。
提了几次,没办法离婚,法院都驳回了,胡天宇不知道该怎么办?
对此,你们怎么看?(人物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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