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炸裂!“广西,一18岁男子花600块钱,约47岁失足妇女到宾馆包夜。岂料,两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后,大妈说肚子饿了,想出去吃宵夜,结果却一去不复返!男子大怒,认为大妈不讲职业道德,当即打电话报警,结果却悲剧了! (案例来源:光明网—————“包夜”却中途离开,18岁小伙斥47岁失足女:没职业道德) 因为学习成绩不好,潘先生早早的便辍学外出打工,并从事于汽修行业。 正所谓上帝为你关闭一扇门,就一定会给你打开一扇窗,潘先生虽然学习成绩不好,但是在汽车修理中却颇具天赋。 在师傅的带领下,潘先生的技术越来越成熟,虽然在事业上小有成就,但是由于大部分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导致潘先生至今还没找到女朋友。 年刚18岁,正处于情窦初开,而且对异性极其向往的年龄,每到夜晚,潘先生总会感到寂寞难耐。 在一次外出潇洒时,潘先生与47岁的失足女黄女士相识,初尝禁果,潘先生久久难以忘怀那种感觉,而且在离开之前,潘先生还添加了黄女士的联系方式。 这一天潘先生晚上下班后回到出租屋,漫漫长夜、辗转难眠,这让潘先生想起了黄女士,于是他在微信上与其取得联系。 有顾客找上门,黄女士求之不得,原本以为潘先生是想要嫖娼一次,可在聊天时,潘先生却提出想要让黄女士陪自己一个晚上。 面对着潘先生的要求,黄女士表示,包夜需要600元钱,思考过后,潘先生认为600元钱一晚上也不算贵,于是便答应了黄女士的要求。 随后潘先生通过微信给黄女士转账600元,而黄女士也按照之前的约定来到酒店宾馆中寻找潘先生。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刚一进门潘先生就将黄女士扑倒在床,一番翻云覆雨过后。黄女士表示肚子饿了,想要外出购买夜宵。 既然肚子饿了,那潘先生也不好阻拦,可万万没想到,黄女士这一去就是几个小时。 无奈之下潘先生只得与其取得联系,可黄女士却表示,自己正在外面打麻将,只要潘先生再发50块钱,她就马上回去。 可潘先生却不同意,在他看来,之前自己已经和黄女士达成一致,包夜一晚的费用在600元,如今黄女士却要反悔,天下哪有这种道理? 在微信中,潘先生多次和黄女士沟通,和黄女士均不愿意返回,一气之下,潘先生拨通报警电话,举报黄女士卖淫。 执法人员介入后,潘先生和黄女士均被带走接受调查。 那么,此事从法律层面应该如何认定? 潘先生和黄女士的行为都已经构成卖淫嫖娼,需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的,应该被处以5-15日的行政拘留。 黄女士以包夜的方式提供性服务,这属于卖淫行为,潘先生则支付了600元的费用来购买这种服务,这属于嫖娼行为。 如果是有人组织、强迫黄女士卖淫,那该组织者将需要面临一定的刑事处罚 刑法358条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应该被处以5-10年的有期徒刑。 在后续的调查中,一旦发现黄女士是受人胁迫而从事的卖淫,那组织者需要面临5-10年的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最终潘先生和黄女士分别被处以10日的行政拘留。 无论生活多么艰难,都不能违背法律和道德的底线,潘先生虽然在情感上有所需求,但他的行为也是错误的,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尊重自己和他人,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