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城中村电价问题整治办法一年多了,现在看来真是没有用的,简直就是个笑话,城中村的房东怎么可能放弃到手的利益呢?! 对房东来讲,收高价电费就是自己获得利润的一个渠道,如果放弃就相当于亏钱,而且房东都很团结很统一,要降电费就要涨房租,或者把电费分开写,计为物业管理费。 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一封告全市房东的一封公开信: 信中提及,房东、二手房东要严格按照公布的目录销售电价收取电费,不得擅自提高价格标准,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不要让自己的行为影响到了广州市的营商环境以及经济发展。 这封公开信的出发点值得点赞,但是跟既得利益在讲大道理无异于痴人说梦。 其实完全可以换个思路,把全市所有城中村出租屋的电表都换成充值用电表,电费不过房东的手,租客要用电直接向电网公司购买,如果退房了上面还有余额也可以退回。 现在的手机应用那么先进,要做到这一点很容易的事情,就看有关方面去不去做的问题了! #一句话分享今日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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