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警察都想报警!”广州,一名男子在路边架凳乘凉,城管以其占用公共空间为由,没收板凳并处以罚款,男子辩解板凳系其个人财产,何错之有?为证清白,还出示了购物记录。然而,城管方面却要求提供正规发票,方可“放行”,情急之下,男子报警求助,警方的反应却让他大跌眼镜,差点儿没背过气去。 信息来源:2023-07-16 930老友记——网传“南宁市民街上坐凳子被城管没收”? 这一幕幕,究竟谁才是这出闹剧的“编剧”?男子一腔怒火,又该向谁倾诉?种种疑问,恐怕还得从这把悬而未决的板凳说起…… 广州一男子,在屋外乘凉时,因被指“占用公共空间”而遭城管罚款并没收板凳,男子虽出示了购买凳子的支付记录,城管却坚称只有正式发票才能证明所有权,引发争议。 执法人员不仅没收了男子的凳子,还要求其缴纳罚款并提供购凳发票,方可赎回。 此类事件中,当事人报警后,警方的反应却出人意料。他们多以“无权干预执法”“建议向城管上级反映”等理由回避,未能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引发公愤。 种种乱象的背后,折射出城管执法领域的诸多问题。 部分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对“占用公共空间”等概念界定模糊,缺乏明确法律依据,容易导致执法行为随意化、简单化,对轻微违规行为动辄罚款,对当事人正当权益保障不足,既有悖于执法为民的理念,也损害了城管部门的公信力。 部分城管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意识淡薄,以没收财物作为惩戒手段本不可取,如此执着地要求出示发票更是不合常理,试想,一个二三十块钱的小板凳,普通民众有几人会特意去索要和保存发票?如此苛刻的要求,无疑给守法群众的生活增添了不必要的负担。 更令人忧虑的,是警方在此类事件中的不作为,作为执法部门,警方有责任也有义务对城管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必要的制约和监督,然而从个案来看,警方非但没有积极履职,反而一味回避推诿,无法令群众信服。 追根溯源,频发的城管执法乱象,与队伍建设滞后不无关系,一些地方的城管队伍中,临时工占比过高,招录把关不严,教育培训不足,综合素质难以适应执法需求。 这导致在具体执法中,难以做到全面理解和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执法行为畸轻畸重、偏离轨道的现象时有发生。 对此,完善城管执法体系,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已成当务之急。 一方面,要健全城管执法的法规制度,细化操作层面的标准和规范,为执法人员提供可量化、可操作的行为指引,从制度层面堵塞滥用职权的空子,同时,强化执法全过程的监管和考评,对违法违规执法行为依法问责,用铁规禁铁权,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另一方面,要大力提升城管队伍的专业素质,完善聘用机制,提高入职门槛,加大正式编制比例,为队伍注入优质“源头活水”,创新教育培训方式,突出案例教学和实战演练,着力提高一线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技能,确保执法行为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小板凳虽轻,公民权利之凳却千钧重,唯有坚守法治,敬畏权力,以人民为中心,城管执法工作才能赢得民心,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指望一蹴而就也许不现实,但只要坚定不移地“常修枝叶,勤养根本”,相信“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城管形象,终会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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