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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男子白天要跟妻子同房,妻子以下午还要上班为由拒绝了,男子用离婚作为要挟

湖南永州,男子白天要跟妻子同房,妻子以下午还要上班为由拒绝了,男子用离婚作为要挟,两人因此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妻子摸起一把剪刀随手扔向不足2米处的男子,没想到,剪刀刚好插进男子的心脏。男子自作主张拔出剪刀后死亡。案发后,女子认为自己是过失致人死亡,法院的判决或引起争议!

(案例来源: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经朋友的介绍,熊树林与成洁登记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两个儿子。

因为没有感情基础,彼此之间了解程度较低,再婚后,两人经常因为生活上的琐事,而大动干戈。街坊邻居都知道,两个人感情不和。

成洁也考虑过离婚,但是看着两个年幼的儿子,心里始终舍不得,只能选择委屈了自己,没想到这一委屈,就是18年。

案发当天,成洁正在家中睡觉,因为下午还要去上夜班。

此时熊树林喝酒归来,望着躺在床上的成洁,突然就来了兴致。他上前晃动着成洁,想要与其发生关系。

如果是晚上,成洁可能就答应了。可是现在正是大白天,更何况成洁下午还要去上班,于是就拒绝了熊树林。

被拒绝后的熊树林,内心憋着一股子邪火无处发泄,就开始骂骂咧咧起来,并扬言要跟成洁离婚。

听到离婚这两个字后,成洁的情绪一下子激动起来,她这些年受到的委屈,在这一刻再也憋不住了。

两人越吵越凶,成洁随手摸起一把剪刀,径直扔向熊树林。让成洁没有想到的是,这把剪刀不偏不倚,刚好扎在熊树林心脏的位置。

这可把成洁给吓坏了,愣在原地不知所措。而熊树林自作主张,把剪刀直接拔出,没多久就因失血过多死亡。

事后,成洁以故意杀人罪被警方带走,并提起公诉。成洁及其辩护律师认为,成洁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并提出以下几点理由:

成洁与熊树林自结婚以来,虽然感情上有所不合,经常产生争执,不过两人并无任何恩怨,从主观上,成洁没有产生要杀人的想法。

熊树林要与成洁发生关系,被成洁拒绝,这才导致两人矛盾的产生。成洁扔出剪刀的举动,是一种正常的情绪发泄举动。

熊树林受伤后,成洁第一时间拨通了报警电话与急救电话,积极参与熊树林的救治。且在案发后,并没有离开现场,并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

检方认为:

经法医鉴定,熊树林的死因,系用锐器刺伤左胸部,致心脏破裂而死亡。警方并于现场找到带有血迹的剪刀一把,上面还有成洁的指纹,成洁本人也交代了案发经过。

成洁作为成年人,应该明白剪刀作为一种锐器,一旦扎到身上,必然会给对方造成伤害。可是成洁依旧扔出剪刀,在主观上构成故意伤害。

那么,法院该如何判决呢?

本案的焦点在于,成洁扔出剪刀的举动,在主观上是否是故意。

《刑法》第233条规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处有期徒刑3-7年;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经现场勘察,成洁与熊树林争执时,两人的距离不足两米,作为一名成年人,成洁应该具备判断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能力。

《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本案中,成洁在案发后积极报警施救,并有自首情节,并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法院决定从轻处理。

综上,法院判决,成洁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对此你怎么认为?

(文中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