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女子发生车祸需要输血,因她无偿献血24年,血站帮她报销了输血费5180元,当她去保险公司报销时,保险公司却不认账,不肯报销输血费,女子大怒,起诉保险公司,案子经过了三审,法院竟是这么判的!
“血站都报销过了,我们保险公司就不报了!”保险公司业务员朝着吴巧香(化名)说。
吴巧香愣了,她多年来,一直坚持无偿献血,到了自己用血的时候,医院因为自己献血给她报销了,按理说,保险公司应该按自费给她报销才对。
没想到,他们竟然只想省钱,这样自己岂不是亏了?
吴巧香不依不饶,坚持让保险公司报销,但他们也毫不让步,无奈之下,吴巧香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事情要从2018年1月4日说起,吴巧香开车不慎和一辆汽车相撞,本来已经够惨了,谁知道,在救援车救助的时候,第三辆车又向他们撞了过去。
这下吴巧香更惨了,她被撞成了重伤,送到医院抢救,她失血过多,医生必须给她输血,但输血费就要5180元。
因为吴巧香24年来都去血站献血,风雨无阻,血站很感谢她,一听说吴巧香出车祸要输血,就赶紧派人来照看她。
不仅如此,血站还直接帮吴巧香付了5180元的输血费,这是她应该得到的回报。
在此期间,吴巧香拿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但是这个赔偿不包括输血费,吴巧香不愿意,就找到了保险公司。
吴巧香问他们为什么不报销输血费,保险公司却说血站报销过了,他们没必要再报销。
双方争执不下,吴巧香直接把保险公司告了。2023年9月,案子经过法院三审,才判定保险公司赔偿输血费。
无独有偶,对于保险公司不认账这种事还有不少。
2024年6月18日,据环球时报消息,段女士曾花40万元为儿子买了重疾险,但当她儿子犯了癫痫,需要治疗时,保险公司却以医生没找到病根,现在不能进行手术的理由拒绝赔付。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对待这件事呢?
吴巧香出了一次车祸没事,却又在第二次车祸中被撞成重伤,保险公司应该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损失惨重的,应由过错方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所以保险公司必须按照合同条约报销吴巧香个人费用支出。
保险公司认为血站已经报销过输血费,保险公司就不用再报销了,担心吴巧香会因此牟利。
根据《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人身安全,应当按照受害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保险公司赔付吴巧香输血费,本就是合同上规定要付的,不能因为血站垫付过了他就贪便宜不付了。
无偿献血不是坏事,法律也有规定以此鼓励群众积极献血。
根据《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和其亲属需要血时,可以免交部分费用。
这项法律规定给予了无偿献血者一些特权,吴巧香长达24年的无偿献血,是她本应该得到的回报,假如吴巧香没有无偿献血,保险公司也不赔付了吗?
这起案件警示人们,在签订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上的条约,有不懂的及时询问,不要因为一时大意损害了自身权益,甚至造成无法挽回的局面。
在日常生活中,大家也要优待无偿献血者,他们真的很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