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酷网

“干的漂亮!”广东佛山,女子凌晨5点,带着8万元去接货,没想到,黑暗中蹿出来3个

“干的漂亮!”广东佛山,女子凌晨5点,带着8万元去接货,没想到,黑暗中蹿出来3个男子,拿着铁钻头弄碎女子的车窗,抢走她副驾上的8万元,开着摩托车就跑,女子紧追不放,直接把摩托车撞碎,一个歹徒当场被撞死,另外2个重伤,大家都说女子防卫过当,法院却认为撞死活该!

(案例来源:佛山中院)

常玉娟给丈夫打了个电话,问啥时候回来,账要的咋样了?

丈夫叹了口气,说这家她们供货的超市倒闭了,老板耍无赖,不想给钱,他不能回家,得在那边看着,否则5万多的货款打水漂了。

常玉娟叹了口气,愁的不得了,五万块挣起来太难了,可说损失,就是一眨眼的功夫。

幸亏丈夫在老板准备跑路之前,及时去了,但愿能要回来吧,不全给,哪怕给个两三万也行,否则损失太大了。

第二天早晨,常玉娟5点就起床了,因为今天店里有给送货的,她得去接货。

平时,这都是丈夫的活,可他不在家,她就得独当一面。

常玉娟是个能干的女人,丈夫不在,她进货出货,也安排的明明白白,把店打理的井井有条,但起早接货这活,她还是头一次干。

她把8万货款,装在挎包里,直接扔在副驾上。

这笔钱,应该放在市场的保险柜里,她本打算不往家里拿的。

但是,前段时间,市场有家商户门被撬开,抽屉里的现金被偷,她就有些不放心,即使她有保险柜,还是觉得钱拿回家踏实。

天还乌漆麻黑的,常玉娟看不清路,就戴上眼镜,启动车子,直奔市场方向。

她压根就想不到,一场危险正慢慢靠近,而且,结局根本不受控制,简直成了她一生的阴影。

当她把车一处拐角路段时,突然,一辆摩托车在50米开外,挡住了她的去路,车上下来两个男子。

她还以为,对方车子可能出故障了,是不是要跟自己借工具维修呀,她车上没有,还真帮不上忙。

她正想着,就开到了这辆摩托车面前,突然,2个男子奔着她就来了,常玉娟这才感觉到不对劲。

与此同时,从路边的阴暗处。又蹿出一戴着鸭舌帽大口罩的男的,手拿一个铁钻头,对着她的车玻璃就开始钻。

另外2个男子,则手持铁棍,对着她副驾驶玻璃一顿猛砸,吓得常玉尖叫连连,她预感到自己是遇到拦路抢劫的了。

她赶紧把副驾驶上装钱的包护在胸前,可已经晚了,车玻璃应声碎裂那一刻,两男子对着她就是一顿猛揍,拿钻头的男子则趁机抢走她装8万元的包。

3个男子抢到钱那一刻,不再和她纠缠,三个人骑上摩托车就溜之大吉。

常玉娟只觉得脸上一阵刺痛,用手一摸,黏糊糊的全是血。

她顾不上疼痛,启动车子,一脚油门就追了出去,抢走她的8万块,就跟要了她命一样。

说实话,现在生意不好做,有时候一天房租都挣不回来,丈夫那边要债可能要损失一笔,这边她再被抢8万,那这一年就等于白干了。

常玉娟顾不上害怕了,她的目的只有一个,她不信,他们3人骑摩托车能有她开车快,她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撵上。

到时候,她就直接撞上去。她就不信了,他们会要钱不要命?他们一定会弃钱保命。

很快,常玉娟就把仨男子追上了,然后加大油门,把他们撞得人仰车翻。

3个男子做梦都没想到,常玉娟竟然这么猛,穷追不舍。

常玉娟也没想到,她这一撞,竟然一死两伤。她成了杀人犯!

一个歹徒当场死亡,另外两个重伤入院。

常玉娟被检察院起诉,等待她的是未知的结局。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常玉娟构成正当防卫吗?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常玉娟面临的是抢劫犯罪,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她为了追回被抢财物并制止不法侵害,采取了驾车追撞的行为。虽然最终导致了歹徒一死两伤的严重后果,但根据规定,常玉娟在面对抢劫犯罪时采取的防卫行为,即便造成了不法侵害人伤亡,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2、常玉娟构成故意杀人罪吗?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在判断常玉娟的行为时,需要明确其主观上是否具有故意杀人的意图。

从案情描述来看,常玉娟的初衷是追回被抢财物,并未预见到会造成歹徒死亡的结果。

她的行为,更接近于在紧急情况下为了制止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过激防卫措施,而非故意杀人。

因此,她的行为不应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同时也不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因为她在驾车追撞时并未预见到会导致死亡结果。

3、常玉娟不构成避险过当。

《刑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由于常玉娟的行为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严重暴力犯罪,其目的是为了追回被抢财物并制止不法侵害,因此可以认为其行为并未超过必要限度,不构成避险过当。

(人物均为化名)

评论列表

小五
小五 6
2024-07-31 10:46
抢劫要追讨到底!
朱王
朱王 3
2024-07-31 13:05
这是立功,也是故意杀人,坏人应该消灭,常女士应该得到国家的奖励!!她的功劳比见义勇为更大
星梦金猴
星梦金猴 1
2024-07-31 11:52
活着的歹徒要坐牢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