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外公去世后,外婆到男子家居住,一住就是30年,30年中,男子5个舅舅从未去看望过外婆,之后男子因为经济窘迫要求舅舅们赡养外婆,4舅却跟他打起来。政府部门介入后,5个舅舅态度大变,结局意外。
(案例来源:港兵观察)
晚上,妻子跟廖勇哭诉:家里没钱了,咱不能总这样。也该让舅舅们尽孝了。
廖勇长叹一声,他理解妻子的抱怨,可他不能狠心把外婆往外推。
是外婆把他养大。他对外婆有着深厚的感情,希望老人安享晚年。
那年,外公去世后,外婆来到他家,这一住就是30年,
从他记事时起,爸妈上班,就是外婆在照顾他。
他上小学时,外婆早早起床给他做好早饭,送他上学放学。
在他童年的记忆中,是外婆给了他最大的温暖。
时光如梭,转眼间,他上初中了,住寄宿学校,学校的饭菜不好,外婆怕他吃不好,每个星期给他送三次饭。
外婆对自己的养育和照顾之恩,让他铭记于心。他暗暗发誓,将来一定要报答外婆,尽到自己的孝心。
时光荏苒,转眼30年过去,他的外公,以及他父母相继去世。
他也长大成人,娶妻生子。
30年中,外婆一直跟着他,他和妻子对外婆悉心照顾。
只因为他一个人上班,妻子照顾两个孩子,家庭经济入不敷出。这种情况下,妻子开始有了埋怨。
原来,他有五个舅舅,几年来,外婆一直住在他家,先由他爸妈赡养,他爸妈去世后,一直由他赡养。
妻子认为五个舅舅也应该对外婆尽到赡养义务,凭什么外婆让做外孙的独自抚养?
于是就发生文章开头那一幕。
当晚,廖勇一夜未睡,他想着妻子的话,觉得应该去找舅舅们商量。让五个舅舅也承担起赡养外婆的义务。
他这些年过得很艰苦,但他知道,五个舅舅条件都不错。可是多年来,舅舅们却从来没有一个主动承担起赡养外婆的义务。连到家中看望都没有。
外婆嘴上什么也没说,可她多么希望几个舅舅来看看她,把她接回去共享天伦之乐,可几个舅舅一直没有来。
或许舅舅们认为外婆帮母亲带孩子,母亲应该尽赡养义务。或许舅舅们认为,外婆有2000块退休金,能养活自己
廖勇推着外婆去找几个舅舅,看到三舅和四舅后,他提出让二人拿钱,没想到四舅不但不答应,还跟他打起来。
90岁的老人看到两个儿子跟外孙打在一起,满头白发不住地颤抖。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老人很伤心。
四舅气呼呼地说,老人每月有2000元退休金,无需他们这些做儿子的赡养。
廖勇没想到舅舅们竟会如此无耻,只能求助当地政府工作人员,
居委会电话联系老人的五个儿子,当面协商。
大舅说,经过昨天的闹剧,全镇上都知道,李家儿子都不抚养老人,脸面都丢光了。 经过一晚上的反思,兄弟们几个都知道了自己的错误。
作为大舅率先对母亲有赡养义务,起表率作用,照顾好老人的起居生活,以后老人高兴住谁家就住谁家。
工作人员询问外婆,愿意跟着哪个儿子住?
老人表示还想跟外孙一起生活。但她也理解外孙有难处。
那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
1、5个儿子说母亲有退休金,不履行赡养义务,合法吗?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5条规定:赡养老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老人5个儿子以母亲每月有2000元退休金为由,不赡养老人,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孝道。
2、如果老人5个儿子坚持不赡养母亲,他们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赡养老人,不单是经济上供养,还有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老人五个儿子,没有尽到孝道。
3、廖勇赡养外婆三十年,值得被称赞。
廖勇母亲活着时,她作为女儿,对老人有赡养和照顾义务,可廖勇作为外孙,在他有5个舅舅的情况下,他对外婆没有赡养义务。
可他却三十年如一日地赡养,照顾外婆,他的行为,值得被点赞。
最后,工作人员给方案,外婆还住在廖勇家里,五个舅舅,每人拿出400块作为赡养费,其中200是老人的赡养费,另外200是给廖勇夫妻的护理费。如果外婆生病住院,五个儿子平摊住院费和医药费。
廖勇答应了这个提议,他跟妻子会跟以前一样照顾外婆。
对此,有人夸赞廖勇。
有人说老人五个儿子不孝。
也有人说,是不是老人年轻时只顾着帮女儿照顾孩子,没有帮五个儿子,所以五个儿子才不管的。
假如老人没有帮儿子们,可能伤了儿子们的心,但5个儿子依旧应该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
羊有跪乳之恩,更何况我们?
孝顺父母,是我们的法定义务,是我们为人子女最基本的底线,更是我们在为儿女做榜样。
(人物为化名)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