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老太去快递站取快递,发现自己的快递找不到,店长让她稍等,查看一下,没想到,老太直接动手打了店长,老太的身份不简单,老太竟然找人去传话:没打伤打残就知足吧。店长气得报警,而警察的处理让所有人意想不到。
(案例来源:齐鲁晚报)
陈佳雯在家等了一个月,脸上蒙上了一层阴影,她怀着身孕,心情有点糟糕,主要是她心中有个心结没有打开。
她被老太打了,但是报警后,处理的结果让她很难过。
更让她气愤的是,老太竟然叫人上门来传话,但是态度摆得很高傲,这哪里是来道歉呢,分明是赤裸裸的威胁,你听听人家说的什么话,没打伤打残就知足吧!
陈佳雯越想越气,她这是招惹什么人了呀。
原来,陈佳文雯在镇上开了一家快递站,由于工作忙,店里人手不够,哪怕她怀孕了,也经常到店里去帮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事发当天,有个老太过来取快递,口气大得很呢。
陈佳雯刚好手头上没事,于是让她稍微等一下,她查看看。
谁知,老太不乐意了,我堂堂一个干部的母亲,来取快递,竟然还让我等,这是看不起我呀,老太就怒从心起,直接就给了陈佳雯一顿嘴巴子。
这还不算,老太还不解气,又打了陈佳雯几下。
陈佳雯有点懵了,她哪里得罪了老太了,何必如此大动干戈。
但是她无缘无故被打,还怀着身孕。不仅身体上受到伤害,心理上也遭受了巨大冲击。
陈佳雯气得报警了。
没想到,警察来了之后,一顿操作猛如虎,放了老太先行离开。这让陈佳雯看傻眼了。
更离谱的是,还要让陈佳雯等一个月。
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为什么要等待这么久的处理时间,陈佳雯很不明白。
后面陈佳雯却等到了老太叫人来传话,也发现了老太的身份不简单。
原来是镇干部的母亲,陈佳雯一下子就就明白过来了,但是现在是法治社会,她希望打人者应该受到处罚,而不是因为对方的身份,就一笔带过。
于是陈佳雯就把这件事公之于众,让大家评评理。
经过这么一折腾,派出所也出来解释了,该依法处置,够拘留就拘留,够罚款就罚款。也许是迫于舆论压力,老太的儿子出面和陈佳雯道歉了,双方达成了和解。
有人说,有权力也不能任性呀,竟然儿子是公职人员,做母亲的就应更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给儿子留个脸面。
也有人说,无视国家法律,必须严办打人者,警察处理方式也不要和稀泥才对。
那么,从法律角度看,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老太侵犯孕妇人身安全。要受到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任何人无故对他人进行身体攻击都构成侵犯人身安全的行为,老太动手打陈佳雯并造成其身心受到伤害,对于殴打孕妇这类特殊群体的行为,处罚会更为严厉。
2、警方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应当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公正无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事纠纷引起的轻微治安案件,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如果调解成功,并达成调解协议,则不予处罚。如果调解不成,依据本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
警方的处理不仅需要严格依法办事,还需确保公正无私,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3、虽然涉事的老太是镇干部的母亲,但在我国,无论是公职人员还是他们的家属,都应当遵守国家法律,不能因为身份特殊而享有特权。
如果老太的儿子作为公职人员,他的母亲的行为确实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那么这也是需要正视和解决的问题。
根据公务员行为准则和社会道德标准,公职人员及其家属应更加注意自己的公众形象和行为举止。
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是去逃避责任,否则这个社会风气就不正了。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