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子在家干农活时,公公见四周无人便将儿媳抱上床,儿媳反抗后,公公见状只能作
四川,女子在家干农活时,公公见四周无人便将儿媳抱上床,儿媳反抗后,公公见状只能作罢,随后女子就把这件事情告诉了丈夫,谁知丈夫只是质问了一下父亲,女子一气之下提出了离婚并报了警,法院会怎么判?
吴女士和马先生结婚已经多年了,因为马先生要外出打工,所以每个周周五晚上回来,周天下午就要离开,夫妻二人不得不过起了分居生活,吴女士和公婆在家忙农活,顺便也好照顾孩子。
事发当天,公公马某喊吴女士到房子里剥玉米,于是吴女士想都没想就进了房间,由于此时家中只有两个人,不知道为何,马某却突然间吴女士抱到床上对其进行了一番亲吻。
吴女士反应过来后就试图反抗,奈何此时马某已经脱掉了裤子,已经将隐蔽部位碰到了吴女士的身体,这时候吴女士强烈反抗后,马某终于停了手。
于是,吴女士就直接回了娘家,回家后,吴女士就给丈夫打了电话,称已经把孩子接回娘家了,而且还说了公公打算和自己发生关系这件事情。
对此,马先生有些不相信,觉得妻子在说谎,于是请了假的马先生只能回家,将妻儿又接了回来,随后便质问父亲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马某支支吾吾称为了搞好关系,确实做的不对。马先生也没有再深究,看到丈夫态度如此后,吴女士彻底失去了信心,因为担心公公以后还会这样对待自己,于是当晚吴女士就提出了离婚。
第二天,两人就一起去了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然而,就在当天,马先生的岳父带着几个亲戚和吴女士一起找到了马先生,质问为什么两人突然离婚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争吵中,吴女士拿起了电话报了警,称遭到了前公公的侵犯,很快,警方就以马某涉嫌犯罪为由,对其刑事拘留。
可是,马某却表示,吴女士是配合自己的,因为在脱裤子的时候,对方没有反抗,因此双方属于半推半就。但是,马某也承认试图想要和吴女士发生关系,在儿媳妇说了不要之后,自己就没有继续下一步。
而马某的辩护人更是提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马某采取暴力、胁迫的方式,违背吴女士意愿与之发生关系,而是认为双方是半推半就,而且也没有对吴女士造成实质的伤害,所以应该认定为无罪。
那么,马某在没有对吴女士造成实质伤害的情况下,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其实,有无对吴女士造成实质损害,并不影响定性,只要马某着手实施了犯罪,那么就意味着,马某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本案中,当马某欲和儿媳妇吴女士发生关系时,吴女士进行了反抗,并表示了不要,说明吴女士对此并不愿意与之发生关系,所以,马某已经着手实施了犯罪。
而且在事发生后,吴女士便告知了其丈夫以及回了娘家,并要求其丈夫处理,足以说明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不存在暧昧关系,没有情感支撑,也并非“半推半就”。
但是在吴女士反抗并说了不要后,马某停了下来,这个时候,马某的行为算是中止还是未遂?
由于两人是法律拟制的亲属关系,案件发生地点在被害人的卧室内,且无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吴女士的反抗行为显然无法达到让马某不得不放弃犯罪的想法,而只能是马某出于个人意愿,主动放弃犯罪,因此,马某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按照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按照马某的性质、情节,判处了其有期徒刑1年。
有人说,如果丈夫再坚决一些,拿出保护妻子的样子,也不至于让妻子寒心在离婚之后又报警称被前公公侵犯。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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