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个医院的主治大夫,被妻子举报嫖娼、包养情人后,被所在的医院解除劳动合同,万万没想到,仅仅过了2个月,另外一家公立医院,就将该医生聘为科室主任,并表明系按照正常的程序引进任职! 据悉,被举报的医生为男子汤某某,为医院的外科副主任。在去年12月份左右的时候,汤某某的前妻黄女士,在网上实名举报汤某某不仅嫖娼、包养情人,还经常通宵达旦的赌博。 随后,因为举报事件过于恶劣,汤某某所在的医院经过调查后通报称,鉴于汤某某违反廉洁纪律、违反生活纪律,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处分;撤销汤某某胰腺外科副主任职务,解除与其人事代理关系;按程序报请撤销汤某某相关专业技术职务及研究生导师资格。 可以说,医院的处分,让汤某某受到了应有的处罚。然而,在仅仅过了两个月之后,汤某某就再度出现在家大众视线当中。 原来汤某某又被当地的另外一家医院引进,而且职位还是是肝胆胰外科主任。汤某某的前妻黄女士得知这一消息外,觉得不可思议,便再度收集资料向有关部门进行了举报。 而聘用汤某某的医院称,录用汤某某的程序肯定是合法的。 事后,此事再度在网上引发了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只要医术高明,能够治病救人,那就应当埋没对方的才能;也有网友称,对于这种道德败坏的医生,却能够再度引进,难道是没有其他人才了吗? 确实,网友的质疑不无道理。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此事应该如何评价呢? 众所周知,医院属于事业单位,所以适用事业单位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具体到本案中,汤某某的专业技能不存在问题,但其在品行方面,显然是与一位白衣天使的形象相违背的,这也是为何医院的正常录用会引起网友质疑的原因。 当然,如果汤某某确实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且医院也确实通过正规的手续将汤某某招入,那么给其一个治病救人的机会也不是不可以。 最后,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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