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吃也罚?店老板买6斤虾回家吃,遇上监管局检查,被告知检查结果不合格罚款11000元,男子不服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结果让人意想不到。 (案例来源:椒点视频,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摊位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小吃,烧烤的香气弥漫在空气中。在这繁华的夜市一角,有一家以经营海鲜闻名的小店,老板王大伟在这里兢兢业业地经营了十多年。 王大伟是个地道的南方人,从小就对海鲜情有独钟。十年前,他带着对美食的热爱来到这个内陆小城,开了这家海鲜店。凭借着独特的烹饪手艺和优质的食材,他的店很快就在当地打响了名气。 那天晚上,王大伟像往常一样在店里忙碌着。突然,他接到了一个意外的电话。原来是他老家的一个朋友来城里出差,想找他聚一聚。 王大伟很是高兴,立马答应了下来。挂了电话,他开始琢磨着要准备些什么好菜来招待老友。 想着想着,王大伟眼前一亮。他记得前几天进了一批新鲜的虾,个头大,肉质鲜美,正适合做他拿手的椒盐虾。于是,他从店里挑选了6斤最好的虾,打算下班后带回家去。 谁知道,就在王大伟准备打烊的时候,市场监管局的几位工作人员突然来到了店里。他们表示要对店内的食材进行例行检查。王大伟心里有些忐忑,但还是配合地让工作人员进行检查。 检查过程中,监管人员发现了王大伟准备带回家的那6斤虾。他们要求对这批虾进行抽样检测。王大伟解释说这是他准备自己吃的,不是用来卖的,但监管人员坚持要检查。 几天后,检查结果出来了。让王大伟没想到的是,那批虾被检测出含有违禁添加剂。市场监管局认定这是违法行为,对王大伟开出了11000元的罚单。 王大伟顿时感到一阵晕眩。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批虾明明是他精心挑选的,怎么可能有问题?而且这些虾本来就是他自己要吃的,为什么还要被罚款? 带着不甘,王大伟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他认为,市场监管局的处罚不合理,自己并没有违法经营的意图。 案件很快进入了法律程序。在法庭上,王大伟声泪俱下地陈述了自己的立场。他说:"我经营这家店十多年了,一直遵纪守法,从来没有用过任何违禁添加剂。 那天的虾是我准备带回家自己吃的,根本就不是用来卖的。我怎么可能给自己吃的东西加违禁物呢?" 市场监管局的代表则坚持他们的观点。他们认为,无论这批虾是用来销售还是自用,只要在店内发现就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他们还提出,王大伟作为食品经营者,应该对自己经营场所内的所有食品负责。 法庭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王大伟的律师指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存在程序上的问题。他们没有对王大伟的辩解进行充分调查,就直接做出了处罚决定。 经过多次庭审,法院最终做出了判决。出乎很多人意料的是,法院支持了王大伟的诉讼请求,撤销了市场监管局的处罚决定。 法院认为,虽然那批虾是在王大伟的店内发现的,但有充分证据表明它们是王大伟准备自用的。法律对经营用途和自用食品的管理要求是不同的。 市场监管局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这一点,也没有对王大伟的辩解进行深入调查,因此其处罚决定缺乏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这个判决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很多人为王大伟叫好,认为这是法律公正的体现。也有人对此表示担忧,认为这可能会给一些不法商家钻空子的机会。 事后,王大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次经历让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个食品经营者,不仅要保证销售的食品安全,对于店内的所有食材都要格外小心。 虽然这次是虚惊一场,但也给了我一个教训。" 这个案例也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思考。有专家指出,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同时,也要注意执法的合理性和人性化。对于经营者自用的食品,或许可以建立一套更灵活的管理制度。 小城的虾事风波虽然告一段落,但它所引发的讨论却远未结束。这个案例像是一面镜子,照出了我们在食品安全管理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挑战。 它提醒我们,在追求食品安全的道路上,既要严格把关,又要讲究方法,做到法律与人情的平衡。 我们每个人都希望能吃得放心、吃得安心。而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政府、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一个诚信、透明的食品安全环境。 信息来源:天闻地知在2024-04-20《买6斤虾自己吃,凭啥罚11000?老板起诉市监局,法院判了》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