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以2.2元价格,在超市买了6枚咸鸭蛋,却发现咸鸭蛋已过期1天,可男子不动声色,第二天又去超市买了40枚,随后就向市监局举报,要求超市按每枚鸭蛋最低1000块计算,共赔偿46000元,而法院判决亮了! 又是加班的一天,张晨迈着沉重的脚步走出办公大楼。作为一个沪漂,他经常怀疑自己当初来上海的选择是不是对的?钱没挣到多少,每天还弄得很是疲惫。 为了省点钱,张晨通常都是自己买菜做饭吃。今天下班晚了又很累,张晨也懒得做饭了,打算找个超市随便买点吃的,打发一下自己的肚子,然后早早上床睡觉。 进了超市后,张晨一眼就看到架子上的咸鸭蛋。他心想咸鸭蛋一个才2.2元,吃个一两个在吃点主食,自己的晚餐不就解决了么。于是,立即伸手拿了几个。 张晨是个仔细的人,他习惯性会在买东西时,看一眼商品的保质期。这一看,他就发现咸鸭蛋居然过期一天了。他刚想拿着咸鸭蛋告诉店长,突然脑海里冒出了一个念头。 于是,张晨不动声色的拿了6个咸鸭蛋,并且要求收银员一个咸鸭蛋一结账,买走了咸鸭蛋。第二天,张晨再次来到该超市,以同样的方式,买走了40枚咸鸭蛋。 第三天,张晨带着46枚咸鸭蛋,以及46张小票来到了超市。他要求店员把超市负责人叫出来,自己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商量。店员不明所以的立即叫来了店长,店长看着张晨也是一头雾水。 张晨举着手中的46张小票,表示自己前两天从超市购买了咸鸭蛋,这些都是超市开具的小票。他回到家以后,发现咸鸭蛋已经过期了,所以要求超市给予他赔偿。 店长听罢深深松了口气,他拿起咸鸭蛋仔细查看后,发现咸鸭蛋确实已经过期了两天。店长表示咸鸭蛋这类腌制食品,过期个一两天根本不会影响食用。 店长的解释根本不能让张晨满意,他执意要求超市按价赔偿。店长看张晨不接受自己的解释,便表示超市愿意全额退款,将张晨购买咸鸭蛋的101.2元全数退还给他。 张晨说自己懂法,按照相关规定,超市售卖过期产品应当按照商品的十倍赔偿,不足一千得按照一千算。也就是说,张晨购买了46枚咸鸭蛋,超市要赔偿给他46000元。 超市店长简直气笑了,原来张晨故意一个咸鸭蛋一结账,摆明了就是早就知道食品过期,想要借此多讹钱。不过,超市里摆放着已经过期的食物,也有超市的责任,所以他愿意承担责任。 店长说超市愿意赔偿给张晨1012元,也就是张晨当初购买咸鸭蛋,所花费掉的101.2元的十倍价格,但是不同意赔付46000元。事情陷入了僵局,张晨拿着咸鸭蛋和收据小票去了市监局,举报该超市出售过期食品,且拒绝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他赔偿金额。 市监局工作人员调解无果后,张晨将超市告上了法庭。本以为这次稳操胜券,自己可以成功得到46000元赔偿的张晨,最后只得到了1020元。 法庭工作人员在了解事情的始末后,先是肯定了超市的错误和疏忽,超市由于没能及时将过期食品撤柜,致使消费者购买到过期产品,理应向消费者进行赔偿。 按照相关规定,张晨主动要求赔偿的行为并没有错。张晨购买46枚咸鸭蛋也没有问题,但是他执意要求每一枚咸鸭蛋都单独缴费,明显违反了正常的消费习惯。 张晨的行为存在违反诚信的原则,不能够以此来按照46张小票要求赔付。最终,法庭判决:超市退回张晨购物花费掉的101.2元,且额外赔付张晨1020元。 这件事落下了帷幕,却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作为超市等营业方,在出售物品的时候有责任看好物品的保质期,不能对此疏忽大意,一定要对消费者负责。 作为消费者,我们可以按照正常程序合理要求违规超市赔付,但是前提是在诚信的情况下。希望下次遇到此类事件时,我们都可以以此为戒。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信息来源:上海浦东新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