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一女子父亲过大寿,她提前预订了13桌2200元的寿宴,然而寿宴当天有一道480元的大龙虾没有上。女子找店家询问情况,店家却说:给你上了我们就亏本了! (信息来源:浙江电视台综合频道) 事情的起因源于陈女士为其80岁高龄的父亲筹备寿宴,为了给父亲一个难忘的生日庆祝,陈女士精心挑选了当地一家颇有名气的星级酒店,预订了13桌寿宴,每桌价格为2200元。 在与酒店沟通菜单时,陈女士特意选择了一道价值480元的大龙虾作为压轴大菜,希望能让父亲和亲朋好友们都尝到鲜美可口的海鲜。 然而在寿宴当天,当所有菜品陆续上桌,宾客们推杯换盏、其乐融融之际,陈女士却发现那道期待已久的大龙虾始终未能现身。 起初她以为可能是酒店安排在最后压轴上菜,便耐心等待,可直到宴席接近尾声,亲朋好友们陆续离席,那道龙虾依然不见踪影。 带着疑惑,陈女士找到了酒店的服务人员询问情况,然而得到的回答却令她大吃一惊。 酒店方面表示,由于近期龙虾价格大幅上涨,如果按照原定价格提供这道菜品,酒店将会亏本,因此他们"主动"为陈女士调整了菜单,取消了这道大龙虾。 这一解释立即引发了陈女士的强烈不满,她表示在整个预订过程中,酒店从未明确告知她菜单已经发生变更。 相反她还出示了与酒店多次沟通的记录,其中酒店方面均表示菜品内容与预订时一致。 更有甚者就在开席前,陈女士还特意向服务员确认过菜单,得到的回复也是"和预定的一样",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陈女士还展示了当时与服务员对话的视频证据。 面对陈女士的质疑,酒店经理的态度却显得有些推诿。 他将责任归咎于一名新来不久的服务员,称其不了解情况而随意作答,同时经理还强调,鉴于龙虾价格的大幅上涨,酒店不可能做亏本生意。 这样的解释并不能平息争议,陈女士认为,酒店的做法严重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她表示即便龙虾确实涨价,酒店也应该提前与客户沟通,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而不是擅自更改已确认的菜单。 更重要的是,如果遇到食材降价的情况,酒店是否也会主动退还差价给顾客? 随着事态的发展,调解人员指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这个案例中,陈女士与酒店之间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酒店有义务按照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擅自更改菜单,无疑是违反了合同义务。 《民法典》还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恪守承诺。 作为服务提供方,酒店有责任将菜品的变更情况及时、明确地告知消费者,而不是采取模糊甚至误导性的表述。 再者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预定的质量、性能和用途。 在这个案例中,酒店未能提供与价格相符的服务,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过多轮协商,酒店最终同意向陈女士提供补偿,具体方案包括5000元现金赔偿以及价值5000元的消费卡。 尽管陈女士接受了这一调解结果,但她表示这次经历让她对该酒店的信任度大打折扣,今后在选择服务时会更加谨慎。 对此您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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